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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資的方式有幾種 公司增資的方式有幾種公司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寬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冊資本金的行為便是公司增資,不過每個公司增資的時候都會根據其自己的情況來選擇方式,那公司增資的方式有幾種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公司增資的方式有幾種增加資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價值、增加出資、發行新股或者債轉股。1、增加票面價值增加票面價值,是指公司在不改變原有股份總數的情況下增加每股金額。通過這種方式可以達到增加資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積金,應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東新繳納的股款,均可記入每股份中,從而使其票面價值增加。2、增加出資有限責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資本,可以按照原有股東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以邀請原有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出資。如果是原有股東認購出資,可以另外繳納股款,也可以將資本公積金或者應分配股利留存轉換為出資。3、發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發行新股的方式。發行新股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資本需求而發行新的股份。發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會 ·完整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模板 一、完整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模板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茲有我單位________同志,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我公司錄用,原任本單位________月工資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該同志合同鑒證編號:(蓋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說明: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本證明書。2、本證明書一式五份。單位、個人各一份,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爭議處理處、勞動就業辦公室、社會保險辦公室,各一份。二、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系,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按照《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 ·銀行不放貸責任誰承擔 政府為控制房價增長,進一步收緊信貸政策。許多銀行延遲或暫停發放貸款。由此在房屋買賣中產生爭議:約定以銀行貸款方式支付房款,銀行逾期放款,是否應由購買方承擔責任。關于銀行不放貸責任誰承擔的問題,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銀行不放貸誰承擔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對上述規定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1、因當事人自身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與銀行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購房合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及損失賠償。2、非因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購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 ·軍人如何訴訟離婚,管轄法院有哪些 很多時候,與軍人離婚都是通過訴訟方式進行的。因此,了解清楚軍人如何訴訟離婚,才能更好的達成自己的目的。此外,在起訴的時候還要了解清楚應該去哪里的法院提起訴訟,下面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軍人如何訴訟離婚1、起訴方式和起訴內容。起訴方式包括口頭和書面起訴兩種,書面起訴的,應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軍人離婚案件的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2、訴訟費用。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對于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受理費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案件審理終結時,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負擔。3、軍人離婚案件的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1)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2)女方在懷孕期間、 ·債權轉讓無法通知債務人,該轉讓有效嗎 債權轉讓無法通知債務人,該轉讓有效嗎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認為債權轉讓無需通知債務人或者因為各種原因無法通知債務人,這樣往往就造成了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產生了諸多的糾紛。其實,債權轉讓無法通知債務人,不管任何原因,該轉讓對債務人都是不發生效力的。下面帶您普及一下相關法律知識。一、未通知債務人的債權轉讓是否有效就單筆小貸資產貸款債權轉讓而言,其與一般的債權轉讓并無實質性區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法》”)第八十條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該條規定有兩個層面的意義:(1)對轉讓雙方發生法律效力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一項權利,債權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處分自己的權利。債權人與受讓人雙方達成合意簽訂轉讓合同后,如無特殊約定,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對債權人與受讓人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該筆債權已經由債權人轉讓至受讓人,受讓人取得該筆債權。(2)不通知對債務人無法 ·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職一個新公司后,自己的試用期工資一般是低于轉正后的工資。那么,一般情況下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呢?實踐中,不少單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員工試用期內少給、甚至是克扣其工資,那在試用期內單位克扣自己工資應該怎么辦呢?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于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2、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試用期間勞動者提供的價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當然地認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就是最低標準,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這樣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單位的利益驅動,為使用廉價勞動力提供便利而濫用試用期。同工同酬原則還體現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為了降低企 ·公司合并的程序該怎么操作 公司合并的程序該怎么操作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并協議按照法定的合并程序,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那具體來講,這個公司合并的程序該怎么操作呢?下面,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公司合并的程序該怎么操作1、簽訂《公司合并協議》2、A、B公司均召開股東會決議依據《公司法》第38條第九款規定,股東大會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3、公告債權人依據《公司法》174條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4、合并賬務依據公司法第174條,B公司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依據《公司法》175條及其他稅務法規,將A、B兩公司賬務合并,為簡化稅務處理,以B公司原資產、負債的審定數作為入賬價值。A公 ·怎么對夫妻共同房產認定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房產的取得方式多種多樣,不同的方式即可導致該房產為夫妻一方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所以怎么對夫妻共同房產認定至為重要。而要是實踐中,夫妻一方擅自處置共同財產的話,此時另一方該怎么辦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怎么對夫妻共同房產認定根據現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等的規定,結合現實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夫妻共同房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情形認定: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 ·債權債務一次性了結協議書怎么寫 債權債務一次性了結協議書怎么寫債權債務問題在當下社會日趨頻繁,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然而債權債務問題時常牽扯不清、“剪不斷理還亂”,究其原因,債權債務一次性了結協議書書寫訂立的不規范,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么接下來,我們就提供一份規范的協議書文本。一、債權債務的概念(1)債權概述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消滅原因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2)債務概述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并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從經濟意義看,必須返還的資金。除了借入的資金以外,如果發行的是債券的話,還必須返還本息(本金+利息),這也被稱為債務。把不能夠返還債務稱為債務的不履行。二、債權債務一次性了結 ·單位能克扣勞動者工資嗎 生活中勞動者如果有遲到早退等情形時,一些用人單位會以此為由而克扣勞動者的工資。不過,根據我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單位能克扣勞動者工資嗎?如果不能,那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工資怎么辦呢?本文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單位能克扣勞動者工資嗎我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克扣勞動者工資,是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沒有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報酬的行為。除法定允許代扣工資的情況外,用人單位一律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在如下情況下,允許用人單位減發勞動者工資:(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代扣代繳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如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職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資,這種情況下可以減發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如經職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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