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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算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算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張的賠償費用: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宿費6、住院伙食補助費7、營養費8、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9、近親屬交通費10、近親屬住宿費11、近親屬誤工費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13、被撫養人生活費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16、維護權利的損失律師費、調檔費等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1、在一起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個以上重傷的;2、在事故中雙方都有責任,負同等責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3、造成了財產損失的 ·我國終身監禁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我國終身監禁的適用對象有哪些一、我國終身監禁的適用對象有哪些主要是用于貪污犯罪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判處一般死緩又偏輕的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以決定終身監禁。同時,凡決定終身監禁的,在一、二審作出死緩裁判的同時,應當一并作出終身監禁的決定,而不能等到死緩執行期間屆滿再視情而定。以此強調終身監禁一旦決定,不受執行期間服刑表現的影響。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符合前款規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或者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等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符合第一款規定情形的,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裁判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二 ·有貸款的房子能過戶嗎? 有貸款的房子能過戶嗎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過戶的,但是現在可以采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進行轉按揭意味著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購房者如果因為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購買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后,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二、還沒還清貸款的房產可以加名嗎不能。房子貸款沒還清之前,是不能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的,以為房產證還處于抵押狀態,必須提前將還款還完,在銀行辦理 ·商標許可的三種方式分別是什么 商標許可的三種方式分別是什么注冊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權人將自己的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的行為。商標使用許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種:(1)一般使用許可。即許可人授權被許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內,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冊商標;與此同時,許可人還可以許可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2)排他使用許可。即許可人授權被許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內,在指定的商品上獨家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同時,承擔在該期限和地域內,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許可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義務。(3)獨占使用許可。即許可人授權被許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內,在指定的商品上獨家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同時,承擔在該期限和地域內,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許包括注冊人自己在內的任何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義務。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備案有什么后果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備案的后果:商標使用許可證如不備案,許可人或者被許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報請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法律依據】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三條,商標注冊 ·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嗎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訂立的遺囑必須是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而判斷遺囑意思表示的真實性,應嚴格把握遺囑人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行動和意志的自由狀態:首先,遺囑人設立遺囑時神志清醒,對自己的期望及設立遺囑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有認知能力,存在認知障礙的情形下所立遺囑是無效的;其次,遺囑人設立遺囑時的行動和意志均是自由、自愿的,受脅迫或欺騙所立遺囑違背了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的意思自治原則,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二、遺囑可以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嗎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這一規定屬于強行性規定,遺囑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行賄獲得的利益處理方式是什么? 一、行賄獲得的利益處理方式是什么?合法利益,應保留給當事人:本應合法獲得的審批,正當渠道無法獲得審批,必須行賄才會獲得審批的,審批程序合法的,所有利益應該歸本人所有。非法審批:非法審批獲得的項目,一律撤銷,非法所得一律沒收。同個各種非法渠道獲得的工程:尚未完工的,撤銷資質,沒收非法所得;已經完工的,沒收所有非法所得。二、《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從上述法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一般來講是否構成行賄犯罪除了滿足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條件之外,還必須滿足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這個目的條件。由此,準確界定何為“不正當利益”就成為司法機關懲治行賄所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行賄犯罪得不到有效控制和打擊,必然會造成受賄犯罪多發,給我們國家的廉政建設造成危害,因此明確何為不正當利益就顯得尤為急迫。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總結,認定“不正當利益”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看謀取該利益 ·故意殺人的犯罪構成具體是怎樣的 故意殺人的犯罪構成具體是怎樣的(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并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觀要件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殺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借助一定的兇器,也可以是徒手殺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對于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去殺害他人的,對教唆犯應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既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第三,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 ·侵犯專利權向哪個法院起訴 侵犯專利權向哪個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五條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制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根據此規定,如果你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話,那么就應當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對一審專利案件有管轄的人民法院,那么就要向該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截至2001年7月 ·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內容有哪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二、勞動合同的訂立形式如何《勞動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見,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應以書面形式。但是沒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是不是 ·失業保險基金由哪些項構成 失業保險基金由哪些項構成《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2、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3、財政補貼;4、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失業保險費是失業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因此,城鎮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促進再就業所需資金支出。發展失業保險事業是國家的一項重要職責,一方面政府要組織好失業保險費的征繳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失業保險費不能滿足需要時,也有責任通過財政補貼的形式保證基金支出的需要。征繳的失業保險費按規定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入基金,這是保證基金不貶值的重要措施。其他資金是指按規定加收的滯納金及應當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二、自己主動辭職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嗎?本人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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