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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定金比例具體是多少?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體是多少?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通常為了保護賣方的權益會事先對買方收取一定的定金,對于定金收取多少,不是隨便定的,在《民法典》中有明確的規定,那么具體合同法定金比例是多少呢,我們為您整理報道。一、定金的含義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簽訂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二、合同中關于定金條款的規定1、定金是《民法典》規定的一種擔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義,千萬不要誤寫為“訂金”,該“訂金”是預付款的性質,不能起到擔保的作 ·打架錢丟了沒直接證據咋辦 打架錢丟了沒直接證據咋辦打架錢丟了沒直接證據咋辦?生活中,經常聽到有人不經意間東西丟了,又沒有證據證明被誰偷走了,碰到這種情況咋辦,有哪些辦法可以補救,需要了解哪些信息,的我們為您整理解決辦法,望有幫助。一、財物丟失后的補救措施如果確認身上財物被盜,找不回來,首先應馬上打“110”電話報案。民警會第一時間來調查,看被盜物品的價值是否達到立案標準決定是否立案。如果達到立案標準,派出所予以立案。立案后警方會進入偵查階段,著手調查。最后會叫你去公安局或是派出所做筆錄,詳細說明被盜財務的特征和被盜前后的一些異常情況,您一定要盡可能的作詳細說明,給民警更多的線索。二、盜竊罪的立案標準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500元至2000千元為起點。2、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3、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的。4、盜竊公私財物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 ·合伙企業法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合伙企業法財產分配是怎樣的?現如今,想要一個人辦一個大企業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單單是資金的需求就難以一次性滿足。因此大多數的企業是您一起合伙創辦的,于是這時候企業的財產分配就又是一件值得爭議的事情。在這里就由來問您解答一下“合伙企業法財產分配是怎樣的?”合伙企業法財產分配是怎樣的按《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3)清繳所欠稅款;(4)清理債權、債務;(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6 ·民事上訴狀怎么寫?格式是怎樣的? 民事上訴狀怎么寫?格式是怎樣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案件中,不服一審判決可以上訴,上訴需要提交民事上訴狀。民事上訴狀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防止錯案的發生。那么民事上訴狀怎么寫?下面為您介紹一下上訴狀的寫法,您可以閱讀了解一下。一、民事上訴狀怎么寫民事上訴狀的寫法:(一)首部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1、標題“民事上訴狀”。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后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加以備注。例如:“上訴人(一審被告)”,“被上訴人(一審原告)”。3、不服原審判決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理由如下:”即轉入正文。(二)請求和理由這部分應先寫提出上訴的訴訟請求,后說明上訴的理由。訴訟請求應明確、概括、簡潔,使人一目了然。上訴的理由關 ·司法鑒定申請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司法鑒定在現實生活中運用是比較多的,特別是在一些刑事訴訟過程中,是對專業問題的鑒別和判斷,同時司法鑒定申請時間在法律上也有相關規定,在準確的時限里面提出法院才會給予支持。關于司法鑒定申請時間,我們為您整理了相關資料,供您進行參考。一、司法鑒定申請時間是如何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鑒定的事項與待證事實無關聯,或者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二、司法鑒定司法鑒定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 ·農村房屋買賣協議書范本是怎樣的? 在我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合法的公民對于農村房屋的買賣行為是合法的、有效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在近年來時有發生。那么農村房屋買賣協議書范本是怎樣的?下面我們就為您詳細介紹。農村房屋買賣協議書范本是怎樣的農村房屋買賣協議甲方(賣方):乙方(買方):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間、廂房間)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為:東鄰:西鄰:南鄰:北鄰:登記長度為:米、寬度為米,面積共平米。二、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附屬物包括:三、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四、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 ·司法鑒定多久才能收到鑒定結果 在現平常活中當我們遇到一些工傷等人身損害時,一般涉及到賠償問題的基本上都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當然由于案件的不同,司法鑒定時間也不同。但是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司法鑒定要多長時間。關于司法鑒定多久才能收到鑒定結果,我們為您整理了相關資料。一、做司法鑒定要多長時間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二、司法鑒定的對象如民事仲裁中的廣泛應用,司法鑒定的范圍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現代科學技術攻克了許多過去不能鑒定的專門性問題。現今的司法鑒定不僅包括傳統的痕跡鑒定、筆跡鑒定和文件真偽鑒定、文書材料鑒定等,還包括如今的dna親子鑒定,書寫時間鑒定,測謊檢測,產品質量的檢 ·合同變更申請的原則和條件 合同變更申請的原則和條件合同是在法律中起到保護作用,維護雙方權益,合同有設立、變更、終止。當我們遇到合同履行的具體情形變更時,最重要的是了解清楚合同變更的原則和所需條件,以保證更改內容的有效性。現在就和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合同變更申請的原則和條件。一、變更合同的原則合同變更,一類是合同條款的變更(約定的權利義務的變更),一類是合同主體的變更(主要是合同雙方簽約人的變更)。所謂對合同條款的變更,實際上就是對合同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的重新約定。這種變更,不受條款數量限制,也沒有范圍規定(可以是必備條款,也可以是約定條款)。也就是,無論什么問題,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來,可以只談一條條款,也可以談幾個條款;可以對幾個條款同時變更,也可以對幾個條款先后變更;在一個合同期內,可以變更一次,也可以多次變更。變更的范圍,可以是工作內容,也可以是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工作休息日等等。1、協商一致原則變更合同并要真正成立實施,必須要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就是協商一致和書面的原則 ·火車票退票后多久能到賬? 火車票退票后多久能到賬?現如今大多數人們選擇的出行方式是火車,有時由于行程的變化需要退票,退票就會涉及到手續費,很多人在退票之后不知道自己買票的錢什么時候才會到賬?下面由我們為您介紹一下火車票退票后多久能到賬以及火車票退票的一些新規定。網上火車票退票退款分兩種情況,這兩種情況的退票到帳時間是不一樣的。下面來看看:1、旅客在12306網上預訂火車票之后并未去火車站換取紙質車票,此時旅客只需在12306網上辦理退票手續,一般而言火車票退款會在15個工作日內返還旅客賬戶。2、旅客在12306網上預訂火車票并且已經到火車站換取了紙質車票,這種情況下旅客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前往火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手續,火車票退款會在退票手續辦完后的20個工作日內返還旅客賬戶。火車票退票后多久能到賬分為兩種情況而定,未換取紙質車票的15個工作日內,換取紙質車票的就會在20個工作日內返還,新規定下進行退票時在48小時以上退票就會收取5%的退票費,距離開車時間越短手續費越高,如果遇到退票金錢在規定 ·二次司法鑒定的內容有哪些 二次司法鑒定是對一次司法鑒定結果進行重新鑒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對于一次司法鑒定過程中提供新的鑒定材料或者對一次司法鑒定不服,可以依法進行申請二次司法鑒定。關于二次司法鑒定的內容有哪些,我們為您整理了相關資料。一、二次司法鑒定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根據委托人的請求進行二次鑒定:(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鑒定要求的;(二)委托人發現委托的鑒定事項有遺漏的;(三)委托人在鑒定過程中又提供或者補充了新的鑒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補充鑒定的情形。補充鑒定是原委托鑒定的組成部分。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二次鑒定:(一)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托事項鑒定執業資格的;(二)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三)原司法鑒定人按規定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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