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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 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一十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二)準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三)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二、怎樣才算重婚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系。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 ·勞動法工傷公司沒買保險應該怎樣辦理 一、勞動法工傷公司沒買保險應該怎樣辦理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發生工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具體條款如下: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二、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怎么辦?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該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三、用人單位不履行協助調查工傷保險事故的處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應當予以協助。拒不協助 ·個體戶提前辭退員工需要如何賠償? 一、個體戶提前辭退員工需要如何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二、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 ·關于知識產權具有哪些特征 知識產權具有哪些特征從法律上講,知識產權具有三種最明顯的法律特征:1、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力、多邊協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2、知識產權的獨占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3、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分別規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后則權利自動終止。二、知識產權包括哪些1、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2、專利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實施權。3、商標權,即商標注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于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5、植物新品種權,即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上班玩手機員工被辭退合理嗎? 上班玩手機員工被辭退合理嗎?一、上班玩手機員工被辭退合理嗎?員工上班玩手機,屬于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辭退。若員工上班玩手機,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公司不能辭退。按規定,員工出現以下情形時公司可以單方辭退: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5、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員工上班玩手機,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因為玩手機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已經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那么公司可以據此辭退員工。這里必須確定公司有在員工面前公示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并且規章明確規定員工恪盡職守不允許玩手機等。當然,因員工上班玩手機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的,可以認定 ·國家規定試用期多長時間 員工試用期有多長時間⑴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⑵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⑶3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二、試用期辭退賠償金有嗎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試用期員工,沒有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以其他原因辭退勞動者的,可以獲得經補償。辭退原因為能力不足是要經過相應的考核,沒有的話視為違法辭退可以要求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 ·在簽空白協議拍照有效嗎 在簽空白協議拍照有效嗎一、在簽空白協議拍照有效嗎無效的,可作為輔助證據,最好有錄音和證人再證明下。因為它不是原始證據(直接證據),法庭很難采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則認定:(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二)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三)原始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傳來證據;(四)直接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間接證據;(五)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證人證言。二、簽空白合同怎樣勝訴簽空白合同造成自己利益受損的,當事人應該收集自己受騙的證據,保留相關的通信記錄等,證明合同是無效的,這樣才能勝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 ·教師被幼兒園辭退要賠償嗎 教師被幼兒園辭退要賠償嗎一、教師被幼兒園辭退要賠償嗎要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二、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 ·交通事故哪種情況下會被申請重新鑒定公安機關交通管 交通事故哪種情況下會被申請重新鑒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鑒定結論后,如果認為鑒定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鑒定:(一)鑒定程序違法,可能影響鑒定意見正確性的;(二)鑒定人不具備鑒定所需專門知識的;(三)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四)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五)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六)其他應當重新鑒定的情形。重新鑒定,公安機關應當另行指派或者聘請鑒定人。【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44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在接到檢修、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職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修、鑒定。二、交通事故重新鑒定條件有哪些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由此可以看 ·行政強制執行的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行政強制執行的簡易程序是怎樣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二、簡易程序的舉證期限規定(1)在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時,可征求被告的意見,是否需要15天答辯期?如果被告明確表示需要15天答辯期或不明確表示不要15天答辯期,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答辯期為15天,因而舉證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當事人有充分的準備時間,做到從程序上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原告是先取證后起訴,有充分的調查取證時間,原告的舉證期限的權益是得到保護的。法院向被告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后,被告才開始調查取證,法院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結案,當然要限制被告的舉證期限。具體的舉證期限可由以下幾種方式來確定:1、由原、被告雙方協商確定。原、被告雙方協商確定的舉證期限,必須要得到法院的認可,否則,其協議的舉證期限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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