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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是否要公證? 婚內財產協議是否要公證?夫妻雙方會對婚內財產進行規定,但協議僅限于雙方,很難達到第三人,一般而言,公證是一種很好的選擇,那婚內財產協議是否要公證?公證需要到公證機關去辦理,婚內財產協議的公證也需要走程序,那如何辦理婚內財產協議公證?本文將對上述兩個問題一一展開討論,具體內容請看下文。一、婚內財產協議是否要公證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書并非以公證為生效要件。很多人認為,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如果不公證,婚內財產協議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我國法律從來沒有規定婚內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無論該書面協議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協議公證不公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約定好。慎重一點的話最好委托律師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起草,完全沒有必要花錢去做婚內財產協議公證。關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簽訂的財產協議是否可以辦理公 ·現實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銷婚姻 一般對于被認定為可撤銷的婚姻,那么才是可以被撤銷的。而對于無效婚姻則是不允許撤銷,這點還請您注意。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可撤銷婚姻只有一種情況,即一方是受脅迫而結婚的,那現實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銷婚姻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哪些人可以撤銷婚姻我國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也就是說,受脅迫的一方可以撤銷婚姻。那申請撤銷婚姻的人需具備什么資格,什么人可以申請撤銷婚姻?有權申請撤銷婚姻的申請人,只能是婚姻當事人中的受脅迫方本人。受脅迫方在結婚時不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愿,雙方締結結婚關系違背她(他)的意志。而另一方當事人在結婚時并沒有受到脅迫,其關于與對方締結結婚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因此,另一方當事人對雙方的婚姻關系沒有撤銷權。受脅迫當事人的近親屬,也沒有權利申請撤銷該婚姻關系,這是由于可撤銷婚姻違反的是結婚自愿原則,結婚行為是否為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只有婚姻當事人本人明確知道,其近親屬不能替代受脅迫當事人 ·無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對于無效婚姻,一般來講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之后,才能從法律意義上面宣告婚姻無效,但此時并不代表婚姻是可撤銷的。需要注意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是兩回事,對應的情形不同。那到底無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無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規定的可以申請婚姻無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結婚程序不合法這一條,因此因結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請婚姻無效的。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婚姻無效?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 ·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會減刑多少 要是對罪犯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話,意味著此時他所觸犯的罪名比較嚴重,同時具體的犯罪情節也是不輕的,因此才會作出10年有期徒刑的處罰。那在服刑期間,如果罪犯想要減刑的話,此時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會減刑多少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會減刑多少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靠減刑最多可以減到一半。1、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以下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1)檢舉、揭發監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3)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4)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5)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跡的;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 ·無期徒刑考驗期到底是多久 對于那些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來講,由于罪刑比較嚴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往往都是比較大的,因此通常都是無法適用緩刑。因而說到無期徒刑考驗期的問題,其實一般就是指無期徒刑假釋的考驗期,那到底這個假釋考驗期是多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是多久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10年。我國有期徒刑最高為15年,數罪并罰不超過20年。如果被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后被假釋,則其考驗期限最長為10年。如果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在監獄內已經將所減后的有期徒刑執行過半,則再被假釋時,余刑已不足10年,考驗期限為余刑,當屬恰當。如果減刑后在監獄內尚未執行所減有期徒刑的一半而被假釋,其有期徒刑余刑很可能超過10年,若將余刑定為考驗期限,就會比無期徒刑直接假釋的10年考驗期限長。因此,按上述做法,即使其余刑超過10年,其考驗期限最多也10年。這樣,就既不至于比無期徒刑假釋犯考驗期更長(畢竟減為有期徒刑了),也不至于比因數罪并罰判處20年有期 ·挪用公款數額認定標準是什么 我們發現對于很多犯罪來講,區分罪與非罪最關鍵的就是行為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如果達到了那就會認定構成犯罪,而要是沒有達到的話,頂多也就屬于違法行為。對于挪用公款罪來講也是如此,那實踐中挪用公款數額認定標準是什么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挪用公款數額認定標準是什么(刑法第384條)(一)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進行非法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2)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4)其他嚴重的情節。進行營利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 ·單位刑事犯罪要如何處罰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依照法律規定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在單位犯罪的情況下,一般是以單位意志決定實施犯罪行為的,這種情況下也是需要做出相應處罰的。那到底單位刑事犯罪要如何處罰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怎樣才算是單位犯罪單位犯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單位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這里所說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包括任何形式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是指國家機關?!皥F體”包括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雖然這些單位通常都具有法人資格,但是,我國刑法并沒有要求單位犯罪的主體必須具有法人資格。2、單位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是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會的行為。就是說構成單位犯罪首先必須是單位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這些危害社會的行為必須是在刑法分則和有關法律具體規定中規定為單位犯罪的行為。如果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則不能以單位犯罪追究刑事責任。這主要是從單位犯罪的實際情況出發考慮的。由于目前 ·受賄罪侵犯的客體是什么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任何一個犯罪都是有具體的侵犯客體的,就像每一個犯罪都是有相應的犯罪主體一樣。但不同的犯罪,自然侵犯的客體也就不一樣。那對于受賄罪來說,您知道法律中規定的受賄罪侵犯的客體是什么嗎?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受賄罪客體、犯罪對象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中,次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主要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本罪的犯罪對象是財物。但不應狹隘地理解為現金、具體物品,而應看其是否含有財產或其他利益成分。這種利益既可以當即實現,也可以在將來實現。因此,作為受賄罪犯罪對象的財物,必須是具有物質性利益的,并以客觀形態存在的一切財物。包括:貨幣、有價證券、商品等。另外,對受賄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著眼點,既可以是該財物的價值,也可以是該財物的使用價值。二、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個人受賄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這是一個具體的數額標準,只要行為人個人受賄的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 ·工傷認定和工傷鑒定有什么區別 一、工傷認定和工傷鑒定有什么區別工傷認定,所要解決的問題是職工所受傷害是否是工傷的問題,其認定結論可能是工傷或視同工傷,還有可能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幾種情形。據此,工傷認定與工傷鑒定不是同一個概念,不可混為一談。其顯著的區別在于兩者所要解決的問題根本不同。但是,此兩者又有緊密的聯系:工傷認定是工傷鑒定的前提;工傷認定是工傷鑒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經工傷認定程序并作出職工所受傷害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工傷認定決定后,才具備啟動工傷鑒定程序其中的一個條件。上述結論的立法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第22、23條。該條例第23條規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痹摋l規定,提起勞動能力鑒定須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可知工傷認定是啟動勞動能力鑒定的必要依據之一。(工傷保險實行屬地原則,工傷認定由負責該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工作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用人單位參加省級單獨統籌的,向所 ·男人家暴離婚財產該如何分割 男人家暴離婚財產該如何分割在男人有家暴行為的情況下,女方應該采取必要的措施要維權才行,雖然不一定就是離婚,但至少也要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才行。不過從實際情況來看,因為一方家暴導致夫妻離婚的情況很多,那要是男人家暴離婚財產該如何分割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男人家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1、雙方協商決定?!睹穹ǖ洹?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男女平等?!睹穹ǖ洹返谝磺Я闼氖粭l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4、給予補償的原則?!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藯l: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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