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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如何撤銷 起訴離婚如何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第2款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上述規定是基于維持家庭的穩定和培養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時也是對那些視離婚為兒戲的人一種限制。但這個規定也不是對離婚撤訴后所有案件都是這樣處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是不受時間限制的。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有力的證據,證實“新情況、新理由”,否則,法院在六個月內,是不會重新立案的。但有一個情況需要特別注意,就是當你起訴后發現法院沒有管轄權,有些沒有經驗的法官會勸你撤訴,然后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當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茫茫然撤了訴,再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時,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訴時,當事人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正確的做法是沒有管轄權的法院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而不是撤訴之后又重新去起訴。 ·農村征地補償用地標準2023是什么? 眾所周知,在農村有大量的土地,這些土地大多數是供農民耕地用的,但是近幾年來,城市經濟發展迅速,農村的青壯年大多選擇進城務工,這就給農村的耕地帶來了壓力,肥沃的土地變成荒地,資源得不到充分地使用。因此,國家會征收部分荒地用作國家建設,那么,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下,農村征地補償用地標準是什么?一、農村土地征收到底應該怎么補?首先,由于目前我國關于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辦法還沒有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主要依據的還是我國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 ·在什么情況下才需要支付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其實很多時候勞動者都是處于一種較為弱勢的地位,對此法律中才會更多的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不允許用人單位隨意損害勞動者的利益。而在一些情況下,也就要求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究竟在什么情況下才需要支付賠償金呢?請跟隨本站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用人單位需支付賠償金包括以下5中情形: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用人單位違規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超過的期限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賠償金)。4、下列情況企業要限期補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應按大于50%,小于100%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 ·解除原因 解除原因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 ·提存的要件有哪些提存的方法有哪些 大多數情況下,債務人在向債權人還債都是按照雙方之間約定的時間進行的。但有些時候到了約定的還債時間,債務人卻發現此時自己無法向債權人償還,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找不到債權人了。這是允許債務人將債務提存,那根據法律中的規定一般提存債務需要滿足什么要件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提存的要件有哪些(一)須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提存的前提是債務人無法向債權清償。債務人只有在無法向債權人給付時才可用提存的方法消滅債務。因此,凡因債權人一方的原因致使債務人無法清償的事實,均為提存的合法原因。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2、債權人下落不明;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債權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二)須經法定程序。提存應經以下程序:首先由提存人提出申請,申請書中應載明提存的原因、提存的標的物、標的物的受領人。其次,經提存機關同意。提存機關受理提存申請后應予以審查 ·哪些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 哪些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具有典型的廣泛性,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并未對融資租賃交易的標的物做出明確限制。但有兩個文本中的可融資租賃標的物的范圍供參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用于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適用于融資租賃公司為金融租賃公司。《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租賃財產包括:(一)生產設備、通信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設備、辦公設備等各類動產;(二)飛機、汽車、船舶等各類交通工具;(三)本條(一)、(二)項所述動產和交通工具附帶的軟件、技術等無形資產,但附帶的無形資產價值不得超過租賃財產價值的1/2。二、哪些不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1、法律并未對不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的范圍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體或限制交易的物體,如武器、國家專營產品等;如果法律規定某種物體的交易須經過特定機關的許可,未經過法律規定的審批程序之前不能成為適格的租賃標的物。2、有一個文本中 ·老年行為能力司法鑒定的鑒定原則是什么? 我們您都知道,現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雖然國家在盡力解決這個問題,但還是需要一些時間。人們在進入老年時代后,有些行為開始漸漸的不受大腦的控制,也會出現某些老年病。今天,我們就帶您一起來看一下,請問老年行為能力司法鑒定的鑒定原則是什么?一、鑒定原則司法鑒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鑒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鑒定過程與結果是否合法和鑒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鑒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鑒定主體合法;鑒定材料合法;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步驟、方法、標準合法;鑒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1、司法鑒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鑒定實施權的法定鑒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2、司法鑒定材料主要是指鑒定對象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鑒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作為司法鑒 ·起訴離婚必須要經過調解嗎? 起訴離婚必須要經過調解嗎訴訟外調解,也稱訴前調解、行政調解,是指對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這里的有關部門,是指法院以外的有關部門,包括當事人所在單位、婦聯、基層調解組織和行政主管部門。訴訟外的調解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序,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的必經程序。婚姻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先經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序,經過哪個機關調解。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對訴訟外調解必須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對婚姻當事人進行強迫調解。由于有關部門對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對癥下藥,在實踐中對及時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婚姻家庭糾紛,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起著積極作用。而且在訴訟外調解中“有關機關”不是裁判機關,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性不強,可以做到不進一步傷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關系、消除對立情緒,所以易為當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當事人輕率離婚,或者促使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所以,起訴離婚一般要進行調解。二、離婚訴訟調解時要 ·商用土地使用自動續期到期后怎么辦? 我們您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保質期,不管是食品、衣服還是家居等,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超過了期限,就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其實,土地也是有使用期限的,比如商業用地,商業用地一般都是租用的,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商用土地使用自動續期到期后怎么辦?一、商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應該怎么辦按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另外,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賠償額嗎? 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賠償額嗎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1、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應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采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形式,也可適用非財產責任和財產責任兩種方式。過錯配偶的違法行為造成無過錯配偶的精神創傷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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