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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加重犯和想象競合犯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1、結果加重犯是一行為犯一罪,想象競合犯是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數罪名是各自獨立的,沒有依附關系。2、結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對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傷害致死、強奸致死等;想象競合則與之相反,其一行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對象,如開一搶,打死甲,打傷乙。3、結果加重犯是犯一罪發生加重結果,其加重結果與基本犯罪的構成結果之間往往具有重合性。想象競合犯除了行為要件以外,其它方面大多數有數罪特征,其中當然包括數個結果,這數個結果間較少具有重合性。4、結果加重犯本身有獨立的法定刑,只要在其法定刑幅度內處罰即可,刑罰運用上較為簡單;想象競合犯則須比較各罪的法定刑的輕重,按照其中一個重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罰,刑罰適用上較為復雜。如綁架罪,殺害被綁架人的,屬于結果加重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 ·刑訴法第74條的內容是什么? 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在相應法定程序的支持下,經過當事人和其他與本次訴訟有關的人員的共同參與和見證下,對當事人所提出的訴訟要求進行一個審理的程序。刑事訴訟法就是針對刑事訴訟可能產生的問題糾紛而設定的相關法律。刑訴法第74條是什么呢?本文將進行介紹。刑訴法第74條的內容是什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如犯罪行為沒有發生或者被逮捕的人不構成犯罪的;雖有犯罪行為,但罪行輕微,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 ·南昌工傷鑒定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在發生工傷后,我們需要盡快做工傷鑒定,因為這是獲取相關工傷賠償的前提條件。可是,很多人對于南昌市最新的工傷鑒定的內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南昌工傷鑒定的具體內容是什么?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什么是工傷鑒定?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南昌工傷鑒定的具體內容是什么?一、認定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單位蓋行政公章、傷者需填寫意見并簽字、法人代表填寫意見并簽字);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需加蓋單位行政公章);3、傷者本人或者家屬寫的詳細的事發經過(附傷者身份證復印件、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4、正式的工傷(亡)報告(單位落款處蓋行政章,報告抬頭為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山東離婚房產公證費用是多少? 我們知道,為了避免離婚時財產分割糾紛,許多夫妻會選擇房產公證,以最大限度明確自己的權益。可是,很多人對于山東省最新的離婚公證費的內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山東離婚房產公證費用是多少?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山東省公證收費標準是什么?一、證明合同、協議1、證明經濟合同(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證、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標的額五十萬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的:1500(標的額-50萬)×0.25%元;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的:12750(標的額-500萬)×0.2%元;一千萬元至兩千萬元的:22750(標的額-1000萬)×0.15%元;兩千萬元至五千萬元的:37750(標的額-2000萬)×0.1%元;五千萬元至一億元的:67750(標的額-5000萬)×0.05%元;一億元以上的:92750(標的額-1億)×0.01% ·云南昆明征地補償標準內容是什么? 云南昆明征地補償標準內容是什么?云南作為我國西南門戶,在中國東盟自貿區的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來的發展勢頭十分強勁。對征地需求十分旺盛。可是,很多人對于云南省最新的征地政策的內容不是很了解。那么,云南昆明征地補償標準內容是什么?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云南省征地補償費標準為:1、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8--10倍補償,水澆地、園地、藕塘按照7--9倍補償,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補償,輪歇地按照6倍補償,牧草地、漁塘按照3--5倍補償;2、征用種植3年以下新開墾耕地,按照上年產值的2倍補償,并補償開發投資;3、征用宅基地、打谷場、曬場等生產、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類別補償;4、劃撥國有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本款1、2、3項的規定辦理征用、劃撥林地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1、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總額為 ·新員工辦理入職后多久簽合同? 初入職場的人都知道,在入職后需要簽訂相關勞動合同。可是由于經驗不足,對于入職后的合同簽訂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員工辦理入職后多久簽合同?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什么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 ·申請工傷認定必須有證人嗎? 在工作中會有難免的疏忽從而導致受到傷害,這時就有人疑問道,申請工傷認定必須有證人嗎?是不是必須有人看到才算工傷呢?其實在工傷驗證過程中,證人證言不是必須要提交,要求提交證人證言沒有法律依據。下面由我來詳細解釋。工傷認定流程一、委托代理合同簽訂前(一)、詳細聽取受傷職工事發經過陳述,并作相應談話記錄,并要求委托人簽字,主要記錄以下內容:1、受傷職工身份情況;2、用工單位的大致情況(一般能說出單位名稱);3、何時建立勞動關系,有無簽訂勞動合同,有無辦理工傷保險;4、工作崗位及相關職責;5、工資報酬及培訓情況;6、勞動保護及相關防護措施;7、發生工傷事故的時間、地點、原因、受傷部位;8、治療過程,住院時間、醫療費支付情況,受傷后用人單位態度及意見;9、受傷職工家庭成員及大致情況;10、受傷職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二)、核對相關病歷、醫院證明是否醫療終結,是否存在過醫療情形。(三)、到事故現場作調查與核對,并查明以下 ·借款算受賄嗎,受賄罪情節認定標準 在司法機關審判受賄案件的時候,發現其實受賄的表現形式是非常多的,有些情況下,甚至受賄這種行為表現得是非常隱蔽的。例如說國家有些公職人員利用自己向別人借款的借口,看似借款實則要求別人行賄。不過,也不能絕對的這樣認為,辦案時還是需要區分開來的。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在借款算受賄嗎?一、借款算受賄嗎?1、最高檢沒有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最高法有相關規定。2、法律依據:2003年出臺的《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專門規定了以借款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財物行為的認定。(六)以借款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財物行為的認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借為名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應當認定為受賄。具體認定時,不能僅僅看是否有書面借款手續,應當根據以下因素綜合判定:(1)有無正當、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項的去向;(3)雙方平時關系如何、有無經濟往來;(4)出借方是否要求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謀取利益;(5 ·工傷認定跟評殘有直接關系嗎,兩者有什么區別? 職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意外事件的時候,可能會導致工傷的出現,如果工傷不嚴重的話,那么直接認定工傷然后通過工傷保險來對相關的員工進行賠償便可以了,但是如果致殘的話,那么就比較的麻煩了,而且也有人認為工傷和評殘有著直接的關系,那么工傷認定跟評殘有直接關系嗎,兩者有什么區別?一、是否有直接的關系工傷認定和工傷評定傷殘等級不是一回事,也沒有什么直接的關系工傷認定: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傷殘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二、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的區別是什么樣的1、申請鑒定主體不同工傷鑒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本人、近親屬、雇傭單位均可;傷殘鑒定申請主體只能是傷者本人。2、申請鑒定的前提條件不同 ·法律中規定的訴訟離婚的成功的條件有哪些 訴訟離婚的成功意味著夫妻最終是被法官判決解除了婚姻關系的,當然此時需要實際情況符合判決離婚的情形才可以,不然也是無法離婚的。那到底法律中規定的訴訟離婚的成功的條件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話,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一、法院不判離婚的情形有哪些1、凡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表示不同意離婚,又沒有原則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經調解和好無效,可以判決不準離婚。2、正在下崗待業的職工,對方因另一方下崗,經濟困難而起訴離婚,經調解和好無效,均判決不準離婚。3、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判決不準離婚。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若軍人未有重大過錯且不同意離婚,則不準離婚。二、訴訟離婚的成功的條件有哪些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院應判決準予離婚。這包括兩層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而且又調解無效,便應準予離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雖經調解無效,仍不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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