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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征地補償款的分配原則是什么 農村征地補償款的分配原則是什么一、農村征地補償款的分配原則是什么1、民主議定原則和合法性原則。2、平等原則。3、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集體成員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時要考慮其對集體所盡義務的大小,做到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二、安置補助費1、分配對象(1)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被征地農民同意統一安置(含納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范圍,下同)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負責安置的農村
·職工工傷單位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工傷單位是否承擔賠償責任?單位購買了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對于用人單位依法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并且參加工傷保險的,其職工發生工傷或者患職業病被確認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傷殘等級的賠償標準給予工傷待遇。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還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 ·沒有辯護的要在哪里找律師? 一、沒有辯護的要在哪里找律師?沒有辯護的要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法律援助的請求來找律師,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這一規定,辯護人的職責主要有三項:1.從實體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即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反駁對犯罪嫌疑人、
·殘疾人法律援助的范圍是什么? 殘疾人法律援助的范圍是什么?一、殘疾人法律援助的范圍是什么?1、確因經濟困難,不能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的;2、殘疾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3、刑事案件;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的法律事項;5、除責任事故外,因公受傷害請求賠償的法律事項;6、殘疾人追索侵權賠償的法律事項;7、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案件;8、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法律事項;9、需要予
·安置房能抵押嗎? 安置房能抵押嗎安置房分為兩種,一種是因為市政建設或者是土地開發需要,為了安置被拆遷住戶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按照有關規定,這一類房屋,房屋產權歸被安置人個人所有。但是一般這類房屋,在五年之內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還有一種安置房對上市交易沒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類安置房是因房產開發需要等因素而修建的。動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代為安置人購買的商品房。這種情況下,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沒有太多的差別,也是屬于私有房產。至于安置房可不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
·刑事案件中警察報捕一般會批捕嗎 一、刑事案件中警察報捕一般會批捕嗎?警察報捕檢察院也不一定會批捕的,除非滿足以下條件:(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刑事案件批捕的流程是怎么規定的?1、公安機關提請批捕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
·云南省勞動合同樣本怎樣寫? 云南省勞動合同樣本怎樣寫?一、云南省勞動合同樣本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1、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2、工作內容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
·一、什么合同可以隨時辭職? 一、什么合同可以隨時辭職?簽的兼職類型的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
·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離婚協議該如何簽 當今社會,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而很多夫妻在離婚時都能夠在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等問題上協商一致,然后心平氣和的簽訂離婚協議離婚。但是,簽訂離婚協議也并不是那么簡單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關于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請看我們下文解答。一、簽訂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明確的離婚表示;當事人選擇離婚有比較復雜的原因,現實當中經常發生的有:婆媳不和、夫妻雙方性格不合、金錢因素、子女教育理念、性生活因素、家庭暴力、分居導致感情不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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