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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傷賠償談判規定是什么? 交通人傷賠償談判規定是什么?一、交通人傷賠償談判規定是什么?交通人傷賠償談判規定是必須要遵循當事人自愿公平原則,具體處理方式如下所述:1、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盡快恢復交通。2、屬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3、交通事故現場圖繪制完畢后,勘察員、繪圖員應簽名或蓋章。4、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或駛離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布置追緝,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地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生協查通報。5、
·法律規定金額達到多少算受賄? 一、法律規定金額達到多少算受賄1、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2、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3)強行索取財物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
·關于犯罪未遂的特征有什么 關于犯罪未遂的特征有什么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有什么1、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實行行為的著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著手是實行行為的起點。應該從主客觀統一的意義上把握著手:主觀上,行為人實行犯罪的意志已經通過客觀的實行行為開始表現出來;客觀上,行為人已經開始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著手的主觀和客觀的統一,反映
·一、事實勞動關系是否有效? 一、事實勞動關系是否有效?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無書面合同或無有效書面合同形成的勞動雇傭關系以及口頭協議達成的勞動雇傭關系。事實勞動關系的確認需存在雇傭勞動的事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合法地位,確認了勞動關系不依賴書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擴大了勞動保護范圍,對不簽定勞動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約束,更多的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事實勞動關系與勞動關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書面合同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成立。目前,立法認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
·在什么證據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兩種 在什么證據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
·一、死者撫恤金的遺囑怎么寫? 一、死者撫恤金的遺囑怎么寫?撫恤金不屬于立遺囑人的個人財產不是遺囑范圍,不能繼承。民法典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個人財產給法定繼承人繼承或贈與他人。但撫恤金是用人單位給予死者親屬的物質幫助和精神安慰,不是死者生前擁有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不能用遺囑的方式處分其死后單位發放的撫恤金。二、遺囑的格式1、本人身份的說明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2、本人委托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身份證,授權委托書,住所、指定遺囑
·離婚財產分配與孩子的關系是怎樣的 離婚財產分配與孩子的關系是怎樣的1、男女平等原則,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四、給予補償原則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就
·盜竊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區別有哪些 一,盜竊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區別有哪些盜竊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區別在于主觀上盜竊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毀壞財物罪不是。關于竊取,學理上有多種解釋,一種觀點認為竊取是指行為人采取自認為公私財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不會發覺的方法,秘密將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另一種觀點認為竊取是指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單位)占有。[2]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竊取就是以隱秘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即采取隱秘的手段排除 ·批捕后退偵的次數可以有幾次? 批捕后退偵的次數可以有幾次?1.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是指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作進一步調查、補充證據的一種訴訟活動。案子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從新打回公安進行的才算補充偵查。2.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3.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
·因果關系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 ?因果關系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下面律圖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一、因果關系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因果關系不是犯罪構成要件,關于因果關系犯罪構成要件的含義并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學界和立法界對此還存在著較大的爭議。刑法因果關系,有的學者認為,是指犯罪實行行為與對定罪量刑有價值的危害結果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合乎規律的聯系。也有的學者認為刑法上研究的因果關系,是指人的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還有的學者認為,刑法因果關系是作為刑事責任的客觀根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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