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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合同到期賠償n標準是什么? 勞動法合同到期賠償n標準是什么?《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二、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如果在公司工作上達一定年限,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當事人如何主張賠償,如果公司沒有表示要降薪續簽,而你自己選擇不續簽,那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公司不愿續簽或者公司要求降薪續簽而你不續簽那就有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有信用卡買房子貸款能下來嗎? 有信用卡買房子貸款能下來嗎沒有銀行規定在貸款之前必須還清信用卡的欠款,但是有些銀行在計算審批額度的時候,會把信用卡欠款做為負債計算,這樣給貸款額度就會減少;不過如果信用卡走在最低還款,也說明還款能力不是很強,銀行會考慮還款能力的;如果手中有錢,一定先把信用卡中的錢換掉,因為信用卡最低還款的利息實際計算起來比18%還要高,如果以房貸5年以上7折優惠利率4.158%來計算,比房貸利率要高出三倍還多,是很浪費錢的。買房刷信用卡付款的雷區1.新政實施更易被商家轉嫁手續費羊毛出在羊身上,多出的費用讓購房人承擔。信用卡屬于貸記卡的類別,也就是說,刷信用卡消費需要商戶支付不高于0.45%的服務費,并且單筆沒有封頂限制。在實際執行時,銀行會執行浮動費率,各銀行在制定費率上也不盡相同,總體上是發卡量多的銀行更有費率制定的話語權。刷信用卡付首付產生少則幾百多則上千的服務費,對于商家來說壓力著實不小。因此,有些開發商會讓客戶承擔手續費,或者直接拒絕信用卡付首付的 ·個體企業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個體企業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多少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 部分詳細解讀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解讀】綜合《合同法》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權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的;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房屋的性質使用租賃房屋,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6、不定期租賃,出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出租人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當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變主體和承重結構或擴建受到損害時,出租人有權隨時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不受任何期限限制。但當出租人行使本條規定的解除權時,必須在“合理期限”內要求承租人 ·非法集資不特定對象怎樣認定 非法集資不特定對象怎樣認定(一)從吸收資金的行為方式上判斷從非法集資的一大特征是需采取公開宣傳的手段吸收資金,以此證明集資人對任何出資人的資金均會予以接受。明確了“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公開性的手段。由于該解釋采用了開放性的列舉形式,同時對“等”字的外延未作明確規定,實踐中導致一定分歧的出現。存在較多爭議的就是“口口相傳”能否被認定為公開的宣傳途徑。“口口相傳”的集資方法,即行為人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親朋好友以及一些集資對象,將集資的信息傳播到社會上,以達到更多集資的目的。由于這種集資方法一是可以降低犯罪成本;二是更容易獲得信息接收者的信任;三是在一定層面上更易規避監管,所以實際上已成為集資人最常采用的手段。對于“口口相傳”是否屬于向社會公開宣傳,可以從以下四方面考察:1、事前是否有主動行為。如果“口口相傳”是集資者主動授意的,無論通過明示還是暗示,都應當認定為“公開宣傳”。實踐中雖然存在許多非法集資者并未主動授意的情況,但是因為集資者對控制集資的范圍負有 ·勞務合同到期后怎么辦? 勞務合同到期后怎么辦勞動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續約,如果勞動者不想跟單位續約的話應該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 ·合同到期終止經濟補償金是怎樣的 合同到期終止經濟補償金是怎樣的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勞動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條的規定。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 ·一、男方拒付撫養費躲著怎么辦? 一、男方拒付撫養費躲著怎么辦?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如果對方拒不支付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 ·一、解除勞動合同36至39條有補償嗎? 一、解除勞動合同36至39條有補償嗎?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辭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過了試用期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到期就可以離職最晚通知單位30天內離職,如果交接完和單位協商可以提前離職如果離職不符合規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給單位造成損失,單位可以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二、勞動合同的解除種類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 ·一、離婚后可以申請分割共同財產的條件是什么? 一、離婚后可以申請分割共同財產的條件是什么?雙方協議離婚后反悔的,因為協議離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僅僅體現了當事人的意志,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內容未得到國家公權利的認可,如果一方有異議或反悔的話,仍然享有訴權,可以向法院起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二、夫妻對共同財產處置的權利是什么?1、處理權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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