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冒名頂替罪構成要件 |
| 第一,在主體上應當是達到行使法律責任年齡的人,也就是年滿十六周歲的人。 第二,就是在主觀方面應當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說過失不可能構成本罪。 第三,就是本罪侵犯的客體,本罪是規定在妨礙社會管理秩序這當中,但是本罪不僅侵犯了社會的管理秩序,同時也侵犯了公民個人的權利,比如,受教育的權利。 第四,就是本罪的行為方式.。那么本罪的行為方式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就是頂替他人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比如說,專科學歷 、本科學歷 、碩士學歷,行為人通過非法的手段其實是剝奪了他人受教育的權利.。 第二種情形,就是頂替公務員錄取的資格,我們都知道公務員的錄取一般要經過筆試 、面試 、體檢 、政審等一系列的程序.。那么行為人通過冒用他人的身份,從而剝奪他人工作的資格,代替他人去取得了錄用資格,這種行為其實不僅是侵犯了公民的個人權利,同時也違反了《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種情形,就是冒名頂替就業安置待遇。一般主要是冒名頂替退伍軍人的就業安置待遇,因為退伍軍人退伍之后,其實會享受一些優厚的待遇,比如在稅收方面、加分方面、招錄方面。那么這個時候行為人通過冒名頂替退伍軍人,實現了退伍軍人所應當享受的一些優厚待遇.。.。 ●冒名頂替罪定義 ●冒名頂替罪認定 ●冒名頂替罪立案標準 ●冒名頂替罪量刑標準 ●冒名頂替罪量刑情節 ●冒名頂替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 ·貪污罪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
![]()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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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779829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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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逸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
13016625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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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慶斌 律師 |
執業20年 |
1392110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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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洋洋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執業15年 |
14751692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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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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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海晨 律師 |
法學碩士 執業26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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