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法拘禁罪構成要件 |
| (一)主體 非法拘禁罪的主體既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二)主觀方面 非法拘禁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目的.。 過失不構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不管出于什么動機,只要具有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實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構成非法拘禁罪,如果非法剝奪他人身自由是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處罰更重的,應以其他罪論處.。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我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币虼?,非法拘禁是一種嚴重剝奪公民身體自由的行為。 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范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 所謂人身自由權,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體活動的權利,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只有依法律規定被法律授權的單位才能依法剝奪其自由權,除此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四)客觀方面 非法拘禁罪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剝奪他人身體自由的行為。這里的“他人”沒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錯誤或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還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無論是以暴力、脅迫方法拘禁他人,還是以欺詐方法拘禁他人,只要符合非法剝奪他人的身體自由的行為特征,均不影響非法拘禁罪的成立。非法剝奪人身自由是一種持續行為,即該行為在一定時間內處于繼續狀態,使他人在一定時間內失去身體自由,不具有間斷性.。時間持續的長短不影響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響量刑。但時間過短、瞬間性的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則難以認定為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定義 ●非法拘禁罪認定 ●非法拘禁罪立案標準 ●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 ●非法拘禁罪量刑情節 ●非法拘禁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 ·倒賣車票、船票罪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
![]()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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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曉棟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4年 |
1866783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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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強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7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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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賢柏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555175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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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舂 律師 |
副主任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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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效武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21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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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力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5年 |
1866783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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