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構成要件 |
| (一)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和單位.。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編造并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市場的虛假信息而為之,并希望這種結果產生。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證券市場、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及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編造并傳播了虛假信息,擾亂了證券交易市場、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的行為.。。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定義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認定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立案標準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量刑標準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量刑情節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 ·環境監管失職罪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催收非法債務罪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 |
![]() 沈培亮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656084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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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0年 |
1377083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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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超 律師 |
執業14年 |
1314709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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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海晨 律師 |
法學碩士 執業26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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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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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舂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18年 |
1826197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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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56899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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