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律師
|
張家港律師積分值 |
張家港律師導航 |
張家港律師加盟指南 |
張家港律師名錄 |
| |
張家港律師事務所名錄 | |
·江蘇梁豐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東路12號國際大廈8樓.電話:0512-58680033 ·江蘇國之泰律師事務所 江蘇張家港市人民路國泰時代廣場B座9F.電話:0512-58135988 ·江蘇國之泰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張家港市暨陽中路268號.電話:0512-58130999 ·江蘇梁豐律師事務所 江蘇張家港市國際大廈8樓.電話:0512-58689705 ·江蘇國瑞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張家港市楊舍鎮華昌路16號.電話:0512-58983281
|
張家港律師文集 |  | ·公司拖欠加班費及年休假工資訴訟時效是多久 加班費及年休假工資訴訟時效是多久?加班費及年休假工資訴訟時效是1年,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為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一)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三)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第二條,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系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請仲裁超過六...
·重婚是繼續犯還是狀態犯? 重婚是繼續犯還是狀態犯?一、重婚是繼續犯還是狀態犯?重婚罪屬于繼續犯,不是狀態犯。以下罪名屬于繼續犯: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賣婦女、兒童罪,重婚罪,綁架罪等;2、不行為犯罪:遺棄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丟失槍支不報罪,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罪等;3、持有型犯罪:持有假幣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罪等;重婚罪屬于繼續犯,繼續犯一般是明知故意的犯罪。婚姻法規定,在婚姻中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有過錯額一方進行經濟賠償。重婚罪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可以不進行分割或者少分割。可以先私下進行協商,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二、重婚罪的構成要素包括哪些?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
·計時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計時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么?(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二、拖欠工資的處罰1、以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屬于什么程序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屬于什么程序一、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屬于什么程序?人民法院審理撤銷仲裁裁決案件,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一審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各項審理活動的相關期限可以由合議庭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應當撤銷仲裁裁決的情形:(1)沒有仲裁協議的;(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枉法裁決行為的;(7)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
·通州區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的判罰標準是什么? 一、通州區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的判罰標準是什么?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三百九十條之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行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
·公司以不合格辭退員工怎么辦? 公司以不合格辭退員工怎么辦?一、公司以不合格辭退員工怎么辦?應當說明辭退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一)款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試用期滿,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考核通過,視為符合錄用條件,不得再以此解除合同。二、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1、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3、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
·運輸合同的訴訟法院管轄是哪里? 運輸合同的訴訟法院管轄是哪里?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來管轄受理,《民訴法》第21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規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二、移送管轄的要件《民訴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依據上述規定,移送管轄的要件包括:(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轄情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2)受訴法院發現本院對該案無管轄權。只有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
·職工中暑死亡屬不屬于工傷
一、職工中暑死亡屬不屬于工傷? 職工中暑死亡屬不屬于工傷一、職工中暑死亡屬不屬于工傷?工作時間在工作崗位死亡屬于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二、申請工傷認...
·重婚的婚姻關系是否有效? 重婚的婚姻關系是否有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是無效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系。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二、法律后果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關于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
·合同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怎么處理 合同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怎么處理?同時約定仲裁和訴訟的,對仲裁的約定無效,雙方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無法達成仲裁協議的,應當到法院起訴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除外。《仲裁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項;(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協議,違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終局性,正常情況下,其仲裁申請不被仲裁機構受理。二、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1、遞交訴訟狀;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
·回扣和行賄罪是一樣的嗎? 一、回扣和行賄罪是一樣的嗎?不一樣,對于嚴重的涉嫌犯罪行為,一旦金額過大就構成行賄罪。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二、《刑法》有關行賄罪的規定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事實婚姻需要起訴離婚嗎? 事實婚姻需要起訴離婚嗎?是否需要起訴,就要確定是否為事實婚姻兩位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否屬于事實婚姻需要依照國家規定來判定,如果雙方當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義同居至今沒有領取結婚證,屬于事實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二、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第一、雙方的身份信息。第二、結婚證的復印件。第三、子女的身份信息,比如出生證。第四、起訴狀。起訴狀的內容一般包括幾個大的部分,雙方的感情狀況、生育子女的情況、財產的情況、債權債務情況,以及對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存在過錯...
·一、對于事實婚姻彩禮要退嗎? 一、對于事實婚姻彩禮要退嗎?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雙方辦理了結婚的儀式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形成事實婚姻關系的,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后,男方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事實婚姻是雙方自愿以夫妻方式共同生活在一起并眾所周知的,并且雙方沒有不宜結婚的法定事宜。我國在1994年2月1日取消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這么做的是事實婚姻,存在夫妻共同財產;在此時之后就不存在事實婚姻,按同居處理,并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二、結婚彩禮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1、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重婚判定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重婚判定標準是怎么規定的?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二、無效婚姻的情形《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對于符合上述無效婚姻情形的,一方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婚姻關系無效。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三、不認罪可以判刑嗎?犯罪行為人不認罪的,同樣可以定罪量刑...
·一、一般對于重婚罪可判幾年? 一、一般對于重婚罪可判幾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立案標準: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三、起訴重婚罪需要什么證據根據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后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
·公司賣出員工辭退怎么補償 公司賣出員工辭退怎么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二、不能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要辭退員工,必須具備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義務或者另外支付給員工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費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辭退員工: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
· 暫無
· 暫無
|
|
張家港專業律師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