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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劉永利律師事務所 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萬和公館8樓.電話:0316-5943296 ·河北冀廊律師事務所 河北廊坊市廣陽道212號.電話:0316-2016286 ·河北商宇律師事務所 河北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憩園新區A1別墅.電話:0316-6085148 ·河北張克鋒律師事務所 河北省廊坊市新華路109號尚都金茂大廈A座306室.電話:0316-6614726 ·河北若石律師事務所 河北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祥云道108號.電話:0316-6073848 ·河北天樞律師事務所 廊坊市新華路169號.電話:0316-202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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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區律師文集 |  | ·離婚協議只寫了債權沒寫債務怎么辦? 離婚協議只寫了債權沒寫債務怎么辦?一、離婚協議未對債務的償還進行約定怎么辦?如果在雙方離婚時,未在離婚協議中說明債務的情況,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說,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于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于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債務融資和債權融資模式有什么區別? 債務融資和債權融資模式有什么區別?一、債權融資模式:1、國內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是指銀行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并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2、國外銀行貸款國外銀行貸款,顧名思義,是由外資銀行向企業提供的貸款。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協議中,對于銀行業的開放是逐步推進的。3、發行債券融資債券是企業直接向社會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4、民間借貸融資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或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關系。在我國,民間借貸活動一直游離于現行金融體制之外,處于地下狀態。5、信用擔保融資信用擔保作為一種特殊的中介活動,介于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它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6、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二、債務融資模式:1、長、短期銀行借款以向銀行有償借貸,確定歸還期限等內容,而實現的臨時性融資。一般來講借款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為短期借...
·債務人轉讓自己債權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債務人轉讓自己債權需要滿足哪些條件一、債務人債的關系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與"債權人"相對。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二、債務人轉讓自己債權的條件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在司法實踐中,有人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轉讓債權。比如,某甲單位與某乙單位之間違反國家金融法規規定,達成了企業之間的借貸協議,某甲單位借給某乙單位資金20萬元,借期2年,收取高額年息20%。某甲在已經收取了一年的利息后,某乙逾期未償付借款本金和其他利息。某甲如果此時訴至法院,要求某乙償還本息,法院雖然會支持乙之請求,但也會對某甲已經收取的利息和...
·債權人與債務人如何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債權人與債務人如何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會就離婚各種事項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包括了財產的分配,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以及債權與債務的約定。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夫妻離婚,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應由雙方共同承擔,但可以證明些債務為個人債務的情況除外。那么,債權人與債務人如何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我們將為您解答。一、債權人與債務人如何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應由雙方共同承擔,但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有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就無須共同承擔債務。可以通過在借條中明確約定由借款人自己償還該筆債務的方式來確認該筆債務為個人債務。《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根據上述規定,在司法實踐中,...
·門面合同違約金沒寫怎么辦 門面合同違約金沒寫怎么辦一、門面合同違約金沒寫怎么辦?法律規定,合同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所在地進行訴訟,也可以約定指定一家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果沒有約定,則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進行訴訟。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約定仲裁,則應當約定仲裁的機構,不可以約定不存在的仲裁機構——越秀區仲裁委,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這些都是無效的。二、合同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上限法律沒有直接規定違約金的上限,沒有最高限額,但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是不妥的,違約金過低,彌補不了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違約金過高,既不嚴肅也不受法律保護,《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利益損失,主要體現了違約金的補償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為原則,主要體現了違約金的懲罰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
·在實踐中,大多數人很少知道,有這樣一種合同存在于建設工程中, 在實踐中,大多數人很少知道,有這樣一種合同存在于建設工程中,叫做建設工程固定總價合同,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工程價款,簽訂合同后,如果該工程的業主不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者變更工程設計,就不得變更合同條款。但是,這樣的合同也存在著一些糾紛。下面,就由的我們為您介紹一下建設工程固定總價糾紛處理與結算方式。一、固定總價合同現狀固定總價合同俗稱“閉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謂“固定”是指這種價款一經約定,除業主增減工程量和設計變更外,一律不允許調整;所謂“總價”是指承包單位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工程量以及為完成該工程量而實施的全部工作的總價款。由于固定總價合同具有易于結算、量與價的風險主要由承包商承擔(據研究,業主承擔風險比例大致為20%,而承包商為80%)以及承包商索賠機會少等優點,因此,近年來很多工程項目都以此形式為合同約定。但固定總價合同的工程項目往往給工程結算工作帶來麻煩與困惑,因為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正常情況下固定總價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現建設期材料價格變動、工程量高估冒算等問題,在...
·湖北省發生工程結算糾紛是哪個部門管? 湖北省發生工程結算糾紛是哪個部門管?一、發生工程結算糾紛后找哪個部門《湖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2010年7月30日修訂)第三十五條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可以接受發包承包雙方委托,進行建設工程造價糾紛的調解。《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2013年12月11日住建部令第16號發布)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發承包計價工作的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發承包計價工作的管理。其具體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湖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2007年11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號發布)第十九條在工程竣工結算活動中發生爭議的,由承包人和發包人雙方根據計價依據和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調解處理,也可依照合同約定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與工程結算相關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當事人...
·工程建設糾紛有哪些 工程建設糾紛有哪些類型?一、建設工程民事糾紛1、民事糾紛的特點:(1)民事糾紛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糾紛的內容是對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3)民事糾紛的可處分性。這主要是針對有關財產關系的民事糾紛,而有關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多具有不可處分性。在建設工程領域,較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糾紛主要是合同糾紛、侵權糾紛。發包人和承包人就有關工期、質量、造價等產生的建設工程合同爭議,是建設工程領域最常見的民事糾紛。二、建設工程行政糾紛1、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具有從屬法律性,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或授權,行政主體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為。(2)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這是由立法技術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廣泛性、變動性、應變性所決定的。(3)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協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行政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帶有強制性。行政相對方必須服從并配合行政行為,否則...
·工程設計糾紛案例的相關內容是什么? 工程設計糾紛案例的相關內容是什么一、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定義及內容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案件建設工程設計工作,發包人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所謂工程設計,是指運用工程技術理論及技術經濟方法,按照現行技術標準,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工藝、土建、公用工程、環境工程等進行綜合性設計,包括必須的非標準設備設計及經濟技術分析,并提供作為建設依據的文件和圖紙的活動。根據不同的階段,建設工程設計一般分為兩種:一是初步設計,即在建設項目立項階段,設計人為項目決策提供可行性資料的設計;二是施工設計,在建設項目被批準立項后,設計人就具體施工方案所進行的設計。與勘察工作相同,設計工作也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而我國法律對于設計單位、設計人員也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即《建筑法》第12條、第13條的規定和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般也包括下列條款:(1)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2)標的,即工程設計成果:(3)數量,即設計工程量;(4)價款或報酬,即設計費;(5)質量,即設計成果的質量要求...
·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家屬可以嗎 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家屬可以嗎?一、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含義與關系1、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2、對債務數額有爭議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權人,申請法院確認債務數額。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債務人對本人所負債務數額有異議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確定。如債權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而債權人又不起訴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由法院確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數額。二、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家屬的情況1、如果被告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那么只需要其個人承擔還款義務就可以了。2、如果被告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無行為能力人,那么可以將其監護人作為...
·債權債務關系消滅終止的情況有哪些 債權債務關系消滅終止的情況有哪些債權債務關系消滅終止的情況有哪些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的消滅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債的關系不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終止。2、從權利和從義務一并消滅。債的關系消滅的,依附于主債權債務的從屬債權、債務,如擔保、違約金等一并消滅。3、負債字據應當返還。負債字據是債權債務存在的證明,債的關系消滅的,債權人應當將債務人的負債字據返還債務人,因故不能返還的,應向債務人出據債務已經消滅的字據。4、在債的當事人之間產生后契約義務。后契約義務是在債的關系消滅后,依誠實信用原則在原債的當事人之間產生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違反后契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從債是“主債”的對稱。相互關聯的兩個債中依附于另一債而存在的債。例如,金錢借貸之債中的利息...
·債權轉讓債務轉讓的區別 債權轉讓債務轉讓的區別是哪些一、債權轉讓與債務轉讓的區別債權轉讓以及債務轉讓都改變了合同主體,沒有改變權利義務關系,都需要另加補充協議。其中,債務轉移應取得債權人同意,債權轉讓應通知債務人才能對債務人生效。二、債權債務轉讓的一些注意事項1、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2、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債務部分轉讓的法律風險:由于原債務人并沒有從原合同關系中消失,這種債務的轉移形成新的債務關系,因此,在轉讓債務協議訂立之前,應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合同法》第八十四條有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的規定說明,未征得債權人同意的債務轉讓不能對抗債權人,同時在轉讓協議簽訂后,債務人或第三人應當書面通知債權人,債務轉...
·什么叫債權債務?債權和債務分別是什么? 什么叫債權債務?債權和債務分別是什么?一、債權債務的基本含義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二、債權的基本概述1、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2、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為契約、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①契約。或稱合同,是指民事主體之間關于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同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據。②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在一般侵權行為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而在特殊侵權行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過錯,你仍要負賠償責任。③不當得利。不當得利...
·濱州債權債務糾紛調解案例 濱州債權債務糾紛調解案例一,案情摘要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原告胡某某等109名民工為珠海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簡稱明業建筑公司)承建的濱州市濱魏高層一期住宅樓工程提供勞務,施工期間該建筑公司一直存在拖欠工人工資情形。截止到起訴之日,共拖欠民工工資1168300元。另查,該建筑公司承建的濱魏高層一期住宅樓工程工地負責人為袁某某,袁某某對上述拖欠工資的數額簽字予以確認。濱城區法院審理認為,胡某某等109人為該建筑公司承建的濱州市濱魏高層一期住宅樓工程提供勞務,雙方形成勞務合同關系,該建筑公司應當按照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民工工資。該建筑公司共拖欠民工工資1168300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濱魏項目部負責人袁某某在勞務協議上簽字以及對拖欠工資數額簽字確認,其行為系職務行為,應由該建筑公司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判決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胡某某等109人工資1168300元及利息。二,該案情的典型意義當前,涉及農民工權益的勞務合同糾紛層出不窮,且以群體性糾紛為多...
·債權債務轉讓法律依據是什么? 債權債務轉讓法律依據是什么?一、合同法對債權債務轉讓法律依據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4、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5、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6、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二、債權轉讓通知《合同法》第79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權利轉讓,也稱債權轉讓,是合同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的轉讓,通常要涉及到二種法律關系:一是原合同法律關系,二是轉讓合同...
·債權債務函證是什么? 債權債務函證是什么?一、函證是什么?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例如對應收賬款余額或銀行存款的函證。函證是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的重要審計程序,多用于執行審計和驗資業務。通過函證獲取的證據可靠性較高,因此,函證是受到高度重視并經常被使用的一種重要程序。二、債權債務詢證函范本債權債務詢證函日期: 索引號:敬啟者:××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單位委托查帳的注冊會計師,在其定期性審計本單位帳目之過程中,欲證明敝公司下列所結存或結欠貴公司之記錄:截止日期:此信乃作為函證之用,而非請求付款貴公司應付金額預付貴公司金額欠貴公司金額預收貴公司金額如上述金額與貴公司帳目相符,請于下列空格簽署。如有差異,請將實數詳列于背面并加簽署。上述帳目若在截止日期后已結清,仍請郵回此證明書。請填妥后將此表格務必直接傳真至 注冊會計師收(傳真號:××××),并將此表格原件放入回郵信封,...
· 暫無
·南京股權糾紛律師 南京股權糾紛律師處理公司企業訴訟糾紛,股東利益保護,股權/股份轉讓,公司合同起草等各類公司法律問題與服務.精通處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例如:投資糾紛、合伙糾紛、股權糾紛、經濟合同糾紛、貨款糾紛、票據糾紛、擔保糾紛等,專業解決股權轉讓、股權確認、股權分割等問題.★南京股權糾紛律師業務范圍:一、股權轉讓基本問題概述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轉讓股權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股權 3、工商登記對股權轉讓的作用 二、股權轉讓糾紛風險的表現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擅自轉讓股權引發糾紛 2、股權轉讓中經營性虧損引發糾紛 3、股權轉讓中公司財產瑕疵引發糾紛 4、股份公司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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