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國家賠償復議不服訴訟可以嗎? 國家賠償復議不服訴訟可以嗎?一、國家賠償復議不服訴訟可以嗎?賠償請求人對國家賠償復議訴訟不服的可以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具體不服從訴訟的處理辦法入戲: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復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 ·一、離婚財產分割股權的方式有哪些? 一、離婚財產分割股權的方式有哪些?1、將公司股份分割給實際掌管公司經營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財產分割時給另一方相當于應得公司股份對價的補償。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數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這一限制,在股東僅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這一方案無法實現。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價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財產總價值的情況下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2、夫妻離婚后各自作為公司股東,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時應對原股份比例進行審查并調整。在夫妻承續其間, ·法院不準離婚的條件包括哪些 法院不準離婚的條件包括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表示不同意離婚,沒有原則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崗待業的職工,對方因另一方下崗,經濟困難第一次起訴離婚的。2、離婚起訴書中的起訴理由不充分。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也無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堅決要求離婚。二、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不可以。離婚案件當事人無特殊情況必須親自到庭。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委托 ·關于審理國家賠償案件若干規定內容是什么? 關于審理國家賠償案件若干規定內容是什么?一、關于審理國家賠償案件若干規定內容是什么?關于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國家賠償請求的,除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情形外,應當依法先行申請確認。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申請確認的是確認申請人。申請確認由作出司法行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請確認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行為違 ·提出離婚的一方是否要賠償對方 提出離婚的一方是否要賠償對方一、提出離婚的一方是否要賠償對方?提出離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賠償對方,離婚賠償是有法定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二、離婚的方式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