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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病危嫌疑人可以取保嗎 不可以。家屬病危不是取保候審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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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破壞交通設施罪是以什么標準量刑的? 刑法中破壞交通設施罪是以什么標準量刑的?一、刑法中破壞交通設施罪是以什么標準量刑的?破壞交通設施罪的量刑標準,應根據以下條文處罰:[刑法條文]第一百一十七條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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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目前,有的夫妻為了自己的利益,會利用多種手段,如過戶、贈與或者借與他人錢財的方式,來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前多久算轉移財產?對于離婚前多久算轉移財產沒有明確規定。對于何為離婚時,并沒有明確的說法。離婚前多久算轉移財產我國法律對此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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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可以補辦嗎 有些比較重要的文件,可能會因為當事人的保管不善而丟失,大部分東西其實都是可以補辦的。那么對于離婚協議書來講,如果不慎丟失的話,是否也可以補辦呢?關于“離婚協議書可以補辦嗎”的問題,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離婚協議書可以補辦嗎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后,請不要著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著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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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決是終審裁決嗎? 勞動仲裁決是終審裁決嗎?依據我國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規定,勞動仲裁實行的是一裁終裁制度,對勞動仲裁的裁定結果不服的,不能申請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九條,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