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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解除的情況是什么? 現在社會租賃房屋的現象非常普遍,租房子也不是一件簡單的小事,在租房期間我們可能會遇到許多事情,那么如果有特殊情況還沒有到合同約定好的期限想要提前退租,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解除嗎?下面的我們為您簡單介紹一下。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系。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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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取得完全產權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取得完全產權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產權的房產,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產都歸產權房所有。婚后共同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離婚后房產歸誰?一般情況下,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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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認定條件是什么? 馳名商標認定條件是什么?(一)認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考慮下列各項因素,但并不以該商標必須滿足下列全部因素為前提:(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二)認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審查下列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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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的船舶留置權如何取得,有哪些條件 訴訟中的船舶留置權如何取得,有哪些條件對于留置權,可能很多人都覺得陌生。這是指在一方不按照約定支付相應費用的時候,另一方有權就其財物進行扣押。常見于船舶運輸中。那么訴訟中的船舶留置權如何取得,具體又有哪些條件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一、船舶留置權怎么取得船舶留置權的取得船舶留置權的取得有依照法律取得和依照合同取得兩種理論。我國《擔保法》第87條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后,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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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按揭買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離婚后按揭買房子需要什么材料為買房離婚后,如符合要求可立即辦理房貸買房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于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2、購房協議書正本。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二、按揭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