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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合同履行地怎么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本案系民間借貸糾紛,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實踐中存在兩種情形,即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當雙方當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項上產生爭議時,以借款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當雙方當事人在案涉借款及其利息是否歸還事項上產生爭議時,以出借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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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 試用期為用人單位和新員工之間提供了又一次雙向選擇的機會,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和新員工都有權做出去留的決定。如果用人單位想要解除合同不再雇傭新員工,那么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天通知新員工嗎?下面我們就試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這一問題在下文中為您做出解答。試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1、試用期公司解除合同無需提前通知的情況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新《勞動合同法》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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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技術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嗎? 新公司法技術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嗎?隨著國家的科技興國的戰略的實施,國家支持和鼓勵大眾進行創業,更加重視科技類的創新與發展的公司。科技的比拼未來會成為各大國家之間的實力的比拼。新公司法技術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嗎?公司鼓勵員工以技術入股,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今天本站我們帶您了解一下。 一、新公司法技術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嗎? 《公司法》中沒有規定非貨幣出資比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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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設定和變更怎樣辦理?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設定和變更怎樣辦理?在生活中,如果土地使用權的所有人發生產權轉移的情形的話,是需要辦理變更手續的。只有進行辦理變更手續后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否則未按規定辦理的是不受法律保護。那么此時有人會問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設定和變更怎樣辦理?下面我們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記之后,單位、集體或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集體土地發生權屬轉移或用途改變而辦理的登記。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其土地使用權不受法律保護。國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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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辦不下來,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