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離婚協議能否約定管轄法院 離婚協議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質上是一種基于身份關系而簽訂的特殊協議,對協議雙方的婚姻、子女撫養等重大人身權利產生直接影響,是具有人身屬性的特殊協議,因離婚協議發生糾紛,不屬于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不適用約定管轄。離婚糾紛適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轄原則,但是,民訴法司法解釋對離婚案件適用一般管轄原則做了有限突破:如果夫妻一方離開戶籍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是可以由原告戶籍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而夫妻雙方均離開戶籍地超過 ·夫妻“忠誠協議”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婚姻家庭的倡導性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上述三項原則中,婚姻自由居首,這是婚姻家庭編的基本價值選擇:人身關系只能以“人”而不能以“物”為中心,婚姻應當以感情而不能以物質為基礎。因此,夫妻雙方簽訂的協議,不能對結婚、離婚的 ·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滿足某種條件時合同自動解除,當該條件成就時,能否認定此合同不經通知對方即已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其意在強調,當事人一方行使約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權時,應當向對方發出通知,作出明確意思表示。該條雖未覆蓋約定自動解除條件的情形,但出于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下為“名為買賣實為借貸”的合同擔保,擔保人需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案涉保證人出具《保證書》同意就買賣合同及其所有附件項下買受人所負債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但案涉合同系名為買賣、實為借款合同法律關系,由于買賣合同與借款合同的性質不同,借款合同項下的擔保人擔保負擔明顯大于買賣合同項下擔保人的負擔。在沒有明確告知擔保人的情況下,合同性質的變更,直接影響擔保人對擔保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保證人不應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 ·交完離職申請后是否可以返回撤回 勞動合同解除分協商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三種。要評價勞動合同解除違法與否,首先需要確定勞動合同解除的類型。離職申請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單方預告解除的方式,無需用人單位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勞動者的這種解除權屬于形成權,解除的意思一經到達對方即發生法律效力。勞動者的預告解除區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重要點在于是否需要經過要約承諾,協商解除是勞 >>更多... |
| 海州區 連云區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