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轉繼承的限制次數有規定嗎? 轉繼承的限制次數有規定嗎?轉繼承沒有次數限制,轉繼承,又稱轉歸繼承、連續繼承、再繼承、二次繼承等,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我國法律規定,轉繼承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也適用于遺囑繼承,而且轉繼承不受次數限制。1、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遺產分割之前,繼承人也相繼死亡,才發生轉繼承;2、只有繼承人在前述的時間內死亡而未實際取得遺產,而 ·遺產通過遺囑給孫子屬于遺贈嗎 遺產通過遺囑給孫子屬于遺贈嗎?遺產給孫子屬于遺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孫子女、外孫子女并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這種情形應屬遺贈。那么孫子在受遺贈后的法定期間內要接受遺贈,這樣才能合法得到該遺產。遺囑繼承與遺贈的主要區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遺囑繼承人與受遺贈人的范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內的人,而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國家或集體單位。(二)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未明確 ·子女寫遺囑不讓父母繼承有效嗎? 子女寫遺囑不讓父母繼承有效嗎?1、根據《民法典》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但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可以,但因此造成父母生活困難的,父母依然可以適當分得如果遺囑沒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老人(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該遺囑為無效或部分無效。2、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缺乏勞動能力的老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岳父母盡義務能繼承嗎? 我國民法典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岳父母盡義務的可以繼承遺產嗎?民法典規定,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或喪偶的媳婦對公婆盡了一定的贍養義務的應視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定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份額,按照以下規則確定:1、原則上,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但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經過協商,允許“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2、特殊情形特殊處理:(1)基于對弱者一 ·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先后嗎 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先后嗎一、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先后嗎?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財產沒有先后順序,應該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遺產。《民法典》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