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我有二筆欠款,一共25萬,還了二萬,... ·一起合同糾紛的案件。我是一名被告x總... ·房東的房子是個沒有門窗,沒地板也沒粉... ·私立幼兒園租用場地,影響我們正常營業... ·xx利用職權泄露我個人隱私,如何保護... ·尋找一個風險代理律師,費用少... ·兩萬塊的金額,已強制執行,申請懸賞令... ·重慶市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電話、地址... ·重慶市各區縣看守所地址、電話、位置導航最... |
| ·隱瞞真實行程及病情不報涉嫌犯罪嗎 隱瞞真實行程及病情不報涉嫌犯罪嗎疫情防控期間,刻意隱瞞真實行程和病情不報的,有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二)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 ·疫情期間造謠如何處理 疫情防控期間造謠的按照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如果所偽造的謠言已經嚴重的擾亂了社會的正常秩序,按照規定,很有可能對涉嫌造謠的人除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造謠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可對當事人進行治安拘留或警告。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故意造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 ·疫情期間自行在家隔離的員工是否可以被要求抵扣年假 應疫情原因用人單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職工帶薪年休假、福利假、調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發布了通知,通知全文如下: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 ·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單位員工能否主張加班費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疫情期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不能主張加班費。這類用人單位的勞動者不屬于省政府規定的休假人員,因此,本身需要正常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但不屬于加班,不能主張加班費。【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 ·疫情傳謠者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呢 需要看具體情節。情節輕微的,違法但不構成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構成犯罪,按《刑法》處罰。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