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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執行人可以為利害關系人嗎? 遺囑執行人可以為利害關系人嗎?遺囑執行人不可以為利害關系人,遺囑因于遺囑人死亡后才能發生效力,因此,遺囑人自己不能執行遺囑,而須由他人來執行。但遺囑并不是任何人都可執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執行。有權執行遺囑的人,即為遺囑執行人。因為遺囑的執行行為也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并且遺囑的執行涉及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因此,遺囑執行人也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我國現行法律雖未規定遺囑執行人應有何種行為能力,但從遺囑執行的后果看,遺囑的執行屬于重大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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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離職勞動合同不解除可以找新工作嗎? 自動離職勞動合同不解除可以找新工作嗎勞動者提前一個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動離職也是一種解除合同的方式。與前一種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個月告知的,可以要求企業支付一個月的補償而自動離職的沒有這種待遇。一般情況下,自動離職后即可以找工作。一般情況下,自動離職后即可以找工作。但與原企業簽訂了保密協議和競業協議的則受限制。簽保密協議的不能在與原工作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工作,也不能將在原單位知道的信息外傳,否則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泄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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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交通事故輕微傷訛1萬是否合乎規定賠償費用要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來定。(一)醫療費醫療費包括受害人為治療因交通事故所致傷病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輸血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費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在司法實踐中,首先,醫院的收款憑證中出現新的收費項目如伙食費、空調費、護理費等。其中伙食費系重復計算,因為住院伙食補助費已經列為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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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產繼承可以多分的情況是什么? 一、遺產繼承可以多分的情況是什么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繼承人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或其他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其起碼的物質生活條件。缺乏勞動能力是指繼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備勞動能力或因年邁、疾病等原因而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是指對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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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過結婚證女方戶口可以不遷走嗎 領結婚證和遷戶口沒有必然關系,是否遷戶口要看當事人自己的意愿和遷入地的落戶政策。1、戶口即戶籍,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2、夫妻關系遷戶口必須提供:(1)結婚證。(2)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本人無正式工作的證明。(3)投靠人的戶籍證明。(4)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