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債權轉讓需經過債務人同意嗎 債權轉讓需經過債務人同意嗎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除根據合同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得轉讓或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情形外,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給他人,且無須經債務人同意。但是債權轉讓必須要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睹穹ǖ洹返谖灏偎氖鶙l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二、不可轉讓的債權有哪些根據《民法典》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包括以下三種:(1) ·行為人被批捕后會被判處有罪嗎? 一、行為人被批捕后會被判處有罪嗎?不一定,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認定一個人是否有罪,必須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缎淌略V訟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第七十九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 ·發回重審之后可以上訴么 發回重審之后可以上訴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上訴,若該案件在重審發回之前,原審是第一審的,應按一審程序審理,重審后作出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原審是第二審的,重審發回后應按第二審程序審理,重審作出的判決或裁定不能上訴,但可以依法申訴。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一審原告敗訴,后原告上訴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重審后原告仍然敗訴,原告如果要進行上訴,依法應當準許,中級法院必須受理。二、二審和發回重審的區別1、程序發生的主體和原因 ·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到底在誰 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到底在誰1.“為夫妻共同生活”應當始終堅持由夫妻中的舉債方承擔證明責任,夫妻中的非舉債方不負舉證責任。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主張舉債為共同債務即舉債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負舉證責任,因為只有舉債人自己才最為清楚和了解舉債的用途,也最容易證明該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隱瞞借款用途的別有用心。如果讓對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舉債方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現實,也很難完成。2.如 ·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申請,經用人單位同意,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結清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三、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勞動者可以隨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勞動者按上述第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