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華僑收養子女在那種情況下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收養人可以收養多個子女?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年滿三十五周歲以及收養一名的限制。 ·什么人可以被收養? 《收養法》 第四條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什么人可以作送養人? 《收養法》規定: 第五條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收養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收養人必須是年滿30歲的身邊無子女的健康人,必須具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但是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無配偶的男子想要收養婦孩子,雙方年齡必須相差40周歲以上。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