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敲詐勒索與綁架罪的區別有幾種 敲詐勒索與綁架罪的區別有幾種一、敲詐勒索與綁架罪的區別有幾種1、實現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詐勒索罪是對被勒索人本人實施威脅或要挾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對受害人不利的所謂把柄),迫使其給付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財產性利益;而綁架罪,則是通過劫持被綁架人,控制被綁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殺、傷被綁架人為內容或者以給付錢財方恢復被綁架人自由為條件,威脅被綁架人的親友或者相關第三人給付財物。可見,綁架罪的本質特征,是以劫持被綁架人, ·雙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中介費是否還要給只要居間人完成居間服務 雙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中介費是否還要給只要居間人完成居間服務,促成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間義務,當事人應當支付居間報酬。理由如下:中介機構提供的是居間服務,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在居間人的介紹下與第三人達成協議,并向居間人支付報酬。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居間人按照居間合同的約定,通過媒介服務促成合同訂立的,居間人有權按照約定請求合同當事人支付居間報酬。居間報酬 ·過失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 過失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過失犯罪,指在過失心理支配之下實施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為。《刑法》第十五條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二、過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一)疏忽大意的過失 ·重新司法鑒定的理由有哪些 一、重新司法鑒定的理由有哪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第二十 ·不作為犯罪成立條件有哪些 不作為犯罪成立條件有哪些不作為,是指行為人消極地不去實施自己有義務實施且能夠實施的行為。不作為是人的消極行為,但不是所有的消極行為都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由“不作為”的定義可知,刑法上的不作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不作為犯罪成立的前提條件。這里的“義務”主要有以下四個來源:(1)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這里的“法律”包括狹義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規等)(2)職務或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這類義務以行為人具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