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合伙企業出資方式都有哪些 合伙企業出資方式都有哪些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 ·仲裁裁決的不予執行有哪些情形 仲裁裁決的不予執行有哪些情形根據我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法定條件有六種。《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仲裁裁決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每月撫養費固定嗎? 一、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每月撫養費固定嗎?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每月撫養費一般情況下是固定的,但是也是可以雙方當事人協商。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 ·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一、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合同法的這一規定,是根據我國《民法通則》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而來的。附條件的合同,指合同當事人設定一定的條件,并將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為決定效力發生或消滅的根據的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有時并不希望立即發生預期的法律后果,而有時又不希望已經發生的法律效力一直存續,而是愿意在一定的事實發生時,讓合同的效力發生或終止,使合同的訂立更能滿足當事人的意愿,體現合同自由。附條件合同的 ·過繼子女對原親生父母有繼承權嗎 過繼子女對原親生父母有繼承權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值得注意的是,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根據》規定,親友、群眾公認,或有關組織證明確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