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婚姻登記無效如何撤銷? 婚姻登記無效如何撤銷?一、婚姻登記無效如何撤銷?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系,并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由于無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一般共有財產對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據各自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按比例分享。二、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 ·侵權責任糾紛指的是什么? 侵權責任糾紛指的是什么?一、侵權責任糾紛指的是什么?侵權糾紛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所發生的糾紛,如侵害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繼承權乃至于債權等。侵權糾紛和權屬糾紛不同。權屬糾紛的爭議焦點是當事人財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歸屬,在權屬糾紛解決前,財產所有權和使用權處于不確定的狀態,而侵權糾紛的爭議焦點是當事人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權益的歸屬是明確的。二、侵權責任的特征是什么1、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 ·復印件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復印件借條有法律效力嗎?復印的借條,在單一情況下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但是能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關系,能間接的能證明復印的欠條、借條的真實性,以及能證明不能提供原件的客觀性,那么復印件也可以認作有效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蛾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對未經核實的復印件,并沒有完全否定其證明效力,而是對其證明效力進行了有效的約束和規范。 ·居間合同的侵權責任由誰承擔? 居間合同的侵權責任由誰承擔?1、居間合同的侵權責任可能有居間人承擔,也要可能是合同的當事人自己承擔。在居間合同糾紛中,因居間人提供虛假情況,致使委托人在訂立合同時蒙受損失,居間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該賠償責任應是一種違約責任,同時,該損害賠償責任劃分可以參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對于無意思聯絡但承擔連帶責任的分別侵權行為的責任劃分,依照居間人過錯的大小、以及該過錯對于損害發生的影響來確定,居間人承擔了連帶責任后,有權就超 ·借款人書寫的借條必須一式兩份么? 借款人書寫的借條必須一式兩份么?一、借款人書寫的借條必須一式兩份么?(一)借款人書寫的借條必須一式兩份么?我國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借條必須要一式兩份,一般情況下借條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債權人持有就可以了,不過如果行為人要寫兩份借條也是可以的。就實際情況來看,建議當事人在書寫借條的時候,最好能夠做到一式兩份,這樣一方要想修改借條的內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也能對當事人的利益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二)借條書寫時需要注意什么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