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性格不合想要離婚有一個半歲的女兒會怎么判 因性格不合想要離婚有一個半歲的女兒會怎么判《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內容的規(guī)定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
提請批捕后檢察院下批捕得幾天 一、提請批捕后檢察院下批捕得幾天?提請批捕后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時間是7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
勞動合同須在哪些情況下終止 勞動合同須在哪些情況下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因期限屆滿等法定原因而結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及其《實施條例》第21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4)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
·
侵犯埋藏物構成侵占罪嗎 侵犯埋藏物構成侵占罪嗎?一、侵犯埋藏物構成侵占罪嗎?1、侵占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以及遺忘物、埋藏物。從法律關系上看,侵占罪的犯罪對象不同于其他侵犯財產罪(如盜竊罪、詐騙罪)的突出特點是,該財產在其被侵占之前業(yè)已為行為人。至于財物是公共財物還是私人財物,在所不論。在公共財物臨時委托私人保管的情況下,侵占公共財物是可能發(fā)生的。因此,侵占罪實際上是一種變持有為非法所有的犯罪。2、侵占罪在客觀方面表現
·
一、買賣不破租賃適用于動產租賃嗎? 一、買賣不破租賃適用于動產租賃嗎?從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產生的歷史條件及各國立法規(guī)定來看,該原則應當不適用于動產租賃。對于我國合同法第229條的規(guī)定是否應當適用于動產呢?筆者認為,動產租賃不應當適用該原則,其理由如下:第一,動產的種類繁多,且價值普遍較低,通過市場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沒有必要給予動產租賃權以特殊的保護。第二,對動產租賃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不利于財產的流通,不利于充分發(fā)揮財產的效用,不符合物盡其用的財產利用原則。第三,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