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條件修改之后有哪些內容 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條件修改之后有哪些內容新公司法的實施,放寬了對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的管理,這一項新措施贏得了不少準備籌建公司的小伙伴的叫好聲。為了讓您更深入了解關于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的法律問題,下面是針對其做出的法律解讀。一、新公司法在放寬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條件方面的修改:1、取消了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制度。(1)將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中的“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修改為“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2 ·詐騙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 詐騙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對于這個問題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要弄清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詐騙罪以及派出所受理案件有哪些,接下來,將在下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相關的分析,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繼續往下閱讀。一、什么是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在挪用公款罪中,有一種具體的犯罪行為為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這具體包括了很多詳細的情形,那么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一、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 ·協商變更法定監護人的相關規定 我們知道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一般是其父母,但當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義務時,就需要變更法定監護人。那么如何協商變更法定監護人呢?法定監護人的范圍有哪些?其設立方式有哪些?我們為您整理了相關知識。一、協商變更法定監護人在監護關系存續期間,監護人可通過協商或法定程序而發生變更。一般而言,如果監護人系由具備監護資格的當事人的協商確定,則當事人可經過重新協商而對監護人予以變更;如果當事人對變更監護人不能達成協議,則可由人民法院進行裁決。在指定監 ·房屋買賣能否約定管轄 房屋買賣能否約定管轄?在發生房屋買賣糾紛,需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時候,首先就要了解這個問題,不然當事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那究竟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我國法律規定,房屋買賣糾紛首先如果有約定的話,按照約定進行;沒有約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有關的其他地點。由此可見,房屋買賣是能夠約定管轄的,但此時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原則和專屬管轄原則。二、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