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們入職一家單位上班后 在我們入職一家單位上班后,在工作期間難免就會碰到一些大大小小的傷,當我們在工作期間受傷如果是工傷的話,用人單位是需要向我們進行相應的賠償的,在我們發生受傷后,用人單位應該盡快的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傷鑒定機構對我們進行工傷鑒定,如鑒定為工傷,就需要根據我們受傷的程度對我們進行相應的賠償,工傷的賠償國家都是有相關的賠償標準的。根據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時,如果勞動者因在工作導致受傷死亡的,該死亡勞動者的直系親
·
公司沒續簽合同但是在交社保合法嗎? 公司沒續簽合同但是在交社保合法嗎?不合法的,必須簽訂了勞動合同才可以交納社保,其屬于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
·
一、國家公務員醉駕能不開除嗎? 一、國家公務員醉駕能不開除嗎?不能,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免于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認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因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是
·
確認無效婚姻的起訴狀樣本內容是什么? 確認無效婚姻的起訴狀樣本內容是什么?確認無效婚姻的起訴狀樣本內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去哪,申請復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在現代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為了是適應快節奏的生活模式,很多人在自駕時超速駕駛,相應的導致了交通事故的頻繁發生。為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國立法機關規定了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復核等方面的問題。考慮到很多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不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去哪而處于焦慮狀態,我們整理了下列相關信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去哪,申請復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去哪?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復核,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