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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退的條件包括什么 試用期辭退的條件包括什么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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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假冒被告應訴妨礙民事訴訟有什么后果 律師假冒被告應訴妨礙民事訴訟有什么后果一、律師假冒被告應訴妨礙民事訴訟后果如果影響最終的判決,構成犯罪。罪名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所謂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是指證人變更、否認已向司法機關提供符合客觀情況的實事求是的證言內容。所謂提供偽證,是指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不符合事實真相的證言,如威脅、引誘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作虛假證明;或者讓不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作有利于委托人、被代理人的證言等。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應當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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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無故扣工資怎么辦 公司無故扣工資有如下處理辦法:一、協商程序: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與其他糾紛不同的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一方為單位,一方為單位職工,因雙方已經發生一定的勞動關系而使彼此之間相互有所了解。雙方發生糾紛后最好先協商,通過自愿達成協議來消除隔閡。實踐中,職工與單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而解決糾紛的情況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協商程序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于自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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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故意損壞財物罪,要達到法定標準的,才按本罪處理,屬于結果犯,僅實施故意損壞財物行為的,未達到犯罪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幾種犯罪的區別1、結果犯,指由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結果犯的既遂,不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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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屆滿后債務人資源履行的時效規定是什么? 訴訟時效屆滿后債務人資源履行的時效規定是什么?訴訟時效屆滿后債務人資源履行的時效規定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訴訟時效重新計算。二、相關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