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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占如何認定? 職務侵占如何認定?職務侵占罪的認定標準如下:(一)本罪與貪污罪的界限1、主體要件不同,本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2、犯罪行為不同,本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的行為。3、犯罪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必須是自己職權范圍內或者是工作范圍內經營的本單位的財物。4、情節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構成必須是侵占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數額較小的不構成犯罪。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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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本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開展經營業務,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當然也包括了簽訂合同這樣重大、不可或缺的環節。分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只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每個合同都要到總公司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對于與分公司開展業務的公司或個人來說,也沒有必要必須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只要審查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其登記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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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訴案件他包括那些類型 自訴案件包括3種類型: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在此僅指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他人財物案。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這里指的是犯罪情節較輕,可能判處較輕刑罰,例如拘役、管制、單處罰金、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如輕傷害案、重婚案等。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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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是怎樣的 工傷職工發生工傷有時候難免會影響到以后的勞動能力,有影響就有必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可是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是怎樣的呢?若當事人對鑒定結果表示不服的話,此時能否申請進行再次鑒定?下面,請跟隨我們來詳細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一、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是怎樣的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首先,應該經過治療后,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這樣便于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聘請的醫療專家對傷情進行鑒定;第二是職工經工傷治療后,發現因工傷的原因造成職工身體上的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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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合同詐騙類型有哪些 合同詐騙類型有哪些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接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后逃逸的;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財物的。二、合同詐騙的表現形式有哪些1、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行騙者為了便于實施詐騙的目的,專門持偽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證件,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