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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比例是怎樣的?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比例是怎樣的?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需要平等分割的,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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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二、能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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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書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一、自書遺囑不公證有效嗎?一般是有效的,根據繼承法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自書遺囑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證遺囑也是遺囑的一種形式,都是繼承法規定的有效遺囑。自書遺囑需要具備的條件:自己書寫或打印、自己親筆簽名及年月日。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成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關于繼承法若干意見第40條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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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微信可以當作證據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三條對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電子數據,應當著重審查以下內容:(一)是否隨原始存儲介質移送;在原始存儲介質無法封存、不便移動或者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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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款分配時如何辦理 征地補償款分配時如何辦理土地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上的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針對失地農民。前二項對象為物,系對物因征地受到的損失的補償,基于損失與補償的法律因果。后一項對象為人,系對征地后失地農民的勞力安置,該項是基于法律強制性規定。1、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作為抽象主體,象征性擁有所屬成員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依照法理,在村集體失去其所有土地時,理所當然擁有該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補償費。對該征地補償費的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