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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監護人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監護人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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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的民事證據種類有哪些 無效的民事證據種類有哪些民事證據分為很多種,通常來講是當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張。當然民事證據的真實性有很大的欠缺。事實上,民事證據和要證明的案件是由關聯性的,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那么無效的民事證據種類有哪些?訴訟理論上對證據的分類;一是法定的證據分類。理論上的民事訴訟證據分類,不受法律規定的約束,它是從多種角度反映民事訴訟證據的一些共同規律性。1、按其是否為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所提出及其所證明的事實,可將證據分為本證和反證。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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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東出資方式具體有哪些 公司法股東出資方式具體有哪些1、貨幣這里所說的貨幣,通常是指我國的法定貨幣,即人民幣。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貨幣,用以支付創建公司的開支和公司設立后的生產經營費用。所以,股東可以用貨幣進行出資。股東一方是外國投資者的,也可以用外幣出資。能否以有價證券出資?《公司法》沒有將有價證券規定為一類出資方式,是因為大部分有價證券屬于債權證券,他們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可以作為出資方式的財產,都是可以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東只有在將有價證券變現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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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法的效力怎么辦 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法的效力怎么辦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法的效力怎么辦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一規定確立了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的原則。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前提是有當事人的起訴,當事人提起勞動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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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在試用期內可以辭職嗎? 尚在試用期內可以辭職嗎《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辭職。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