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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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后的兒子有繼承權嗎 離婚后的兒子有繼承權嗎父母在離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撫養權是否歸自己。孩子對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財產都是享有繼承權的。因為,親生父母子女之間,不論離婚的父母是否撫養他的子女,均不影響其子女的繼承權。子女的繼承權是緣于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系,而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關系,并改變不了子女與父母間的血親關系;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同樣未改變,因此父母離婚不影響子女對親生父母的繼承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 ·怎么做算肇事逃逸? 怎么做算肇事逃逸?什么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一種對他人生命財產不負責的行為,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標準。怎么做會被認定肇事逃逸?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情況如下: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 ·指定監護權的程序是怎么樣進行的? 指定監護權的程序是怎么樣進行的?指定監護權的程序如下所述:(其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規定,由于《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實施,屆時民法通則將會失效)第一,事先沒有確定監護人的,可以由有監護資格的人協商確定。即先確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隨之確定了代為其參加訴訟的法定代理人。對此,《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分別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確定范圍。人民法院可以從此范 ·疫情期間企業不得開除員工 疫情期間被單位辭退怎么辦? 疫情期間企業不得開除員工疫情期間被單位辭退怎么辦?一、疫情期間企業不得開除員工。人社部1月24日對外發布通知,明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 ·債權人的繼承人范圍有哪些 一、債權人的繼承人范圍有哪些? 債權人的繼承人范圍有哪些一、債權人的繼承人范圍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