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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10年后來申述財產分割的情況有哪些? 一、離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情形夫妻離婚的方式可以是協議離婚,也可以是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等未達成協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并分割財產,決定子女撫養等問題。訴訟離婚后,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現以下情況時,離婚后財產可以重新分割。一般來說,離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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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產生的一方個人債務有哪些 在實踐中,有關夫妻債務的問題一般比較復雜,也讓債權人十分的“頭疼”,不知道如何追討自己的債權。那么,當夫妻離婚時,對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有哪些,又該怎么來處理呢?此外,從法律的角度看,對于婚內借條在離婚后還有效嗎?下面將為您找一個較為詳細的闡明。一、婚前產生的一方個人債務有哪些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是其與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債權相對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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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律師函訴訟時效中斷嗎? 發律師函訴訟時效中斷嗎?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于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系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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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糾紛時效是多久 工程質量糾紛時效是多久?現如今,工程質量頻頻出現問題,隨之而來的,關于工程質量的糾紛也越來越多。為了更好的解決工程質量的糾紛,我們也應該了解更多有關知識。那么工程質量糾紛時效是多久?什么時候可以開始提起訴訟?我們將會在本文中進行詳細的解答。一、工程質量糾紛時效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而建設工程質量糾紛訴訟時效則指在建設工程質量糾紛發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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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傳訊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監視居住傳訊時間是怎么規定的?一、監視居住傳訊時間是怎么規定的?監視居住傳訊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小時,傳喚、拘傳時間一般為不超過12小時,最多不超過24小時。對于此,我國現行的《刑事訴訟法》第117條第二款規定有明確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