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不定期租賃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權何時可以實施? 一、不定期租賃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權何時可以實施?不定期租賃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權隨時可以實施,對于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給承租人預留合理期限。《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哪些情形能行使任意解除權所謂任意解除權,是指不需要以對方違約為理由而主張解約的解除權。 ·離婚后婚內債務怎么承擔 離婚后婚內債務怎么承擔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共同債務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那么婚內債務的承擔要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為個人婚前債務。對一方婚前已經形成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夠證明所欠債務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上述兩種情況的證明責任由主張權利的債權人承擔。2、如果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 ·一、公司未交社保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公司未交社保可以隨時辭職嗎?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如果公司不交社保 ·假釋期間犯新罪算累犯嗎 一、假釋期間犯新罪算累犯嗎在假釋考驗前內再犯新罪的,不能認定構成累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中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論處。因為累犯是從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可以嗎?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可以嗎?1、明確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屬于違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據上述規定,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權利。2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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