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財產保險合同(涉外) 一、保險財產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經被保險人特別申請,并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費用經專業人員或公估部門鑒定并確定價值后,亦可作為保險財產。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二)現鈔、 ·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第一章 保險對象 第一條 凡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個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險期限 第二條 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保手續。 第三章 保險金額 第三條 保險金額最低為壹仟元,最高為壹萬元。在此限度內,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團體人壽保險合同 1.團體人壽保險投保單 序號:_____ ┏━━━━━━━━━━━━━━━━━━━━━━━━━━━━━━━━━━┓ ┃投保單位名稱:_____聯系人_____發工資日_____ ┃ ┃ 單位地址:_____電話_____ 廠休日______ ┃ ┠────┬────────────────────────┐ ┃ ┃投保人數│在冊人員總計 人參加保險 │ ┃ ┠────┼─── ·兒童保險合同 為了保障少年兒童健康成長,協助家長為其子女籌集教育、婚嫁資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時,能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特舉辦本保險。 第一章 投保條件 第一條 凡二十一周歲至五十周歲的家長(投保人),均可為其一周歲至十五周歲、身體健康的子女(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保險人)投保兒童保險。但對投保時,身體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勞動的投保人,不適用本條款第七條的規定。 投保人如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通知保險人,經保險人核準后,方可辦理更改手續, ·保管合同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 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