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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合同是否成立
如何認定合同是否成立一、如何認定合同是否成立(一)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簽約能力。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由此可見,在訂立合同時,注意當事人的締約能力和主體資格問題是十分重要的。(二)合同必須有對價或約因。(三)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根據我國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四)合同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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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喪失的情形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喪失的情形一般保證是保證的一種,其與連帶保證責任不同,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但是,在滿足法定條件時,就會產生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喪失法律后果,下面,我們就和您聊一聊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以及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喪失。一般保證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不能履行債務”指主合同糾紛經過人民法院的審理或者仲裁機構仲裁,并且法院對于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后,仍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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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一、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有哪些目前,絕大多數勞動合同的內容都是法定條款比較多,而約定條款簽訂的質量有待于提高。依據我國現行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政策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屬于約定條款的事項主要有:試用期,商業秘密、競爭避止條款,企業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變更、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以及雙方認為需約定的其它事項。約定條款只要不違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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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抵押權具體內容 反擔保抵押權具體內容一、反擔保定義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權益關系。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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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錢不承認怎么辦 收了錢不承認怎么辦對方不承認了,因此當事人應該盡快收集證據,以證實自己的主張,因為法律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