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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不破租賃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不破租賃的概念是什么?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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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喪失繼承權的條件是什么? 監護人喪失繼承權的條件是什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人繼承人殺害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殺害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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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后,未來的農村宅基地會比商品房更值錢嗎? 一、土地確權后,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嗎?——NO《土地管理法》第2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①轉讓人有二處以上的宅基地;②受讓人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③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④受讓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⑤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其轉讓行為;也就是說,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村宅基地是可以流轉的,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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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盜竊被打死犯法嗎? 一、入室盜竊被打死犯法嗎?因為竊賊并沒有對當事人構成生命威脅。而且盜竊也不屬于惡性犯罪,不符合特殊防衛的條件。當然了,如果竊賊行竊敗露后脅迫或者攻擊當事人,則當事人可以在一擊斃命的情況下用正當防衛辯護。“入戶盜竊”指為實施盜竊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進行盜竊的行為。盜竊罪一般情節的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指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盜竊金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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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實行終了與犯罪既遂的區別有嗎? 犯罪實行終了與犯罪既遂的區別有嗎?犯罪實行終了與犯罪既遂兩者是有區別的;犯罪的終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實施完畢,可分為實施終了的犯罪和未實施終了的犯罪。如盜竊嫌疑人使盡了所有方式都沒能打開保險柜,構成犯罪未遂屬于實施終了的未遂;盜竊時沒等打開保險柜就被抓獲,屬于未實施終了的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行為人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種具體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也就是說,只要犯罪構成四要件:主體、主觀方面、客體、客觀方面 齊備,那么就構成了犯罪既遂。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