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建設單位能不能指定分包單位
建設單位能不能指定分包單位一、建設單位能不能指定分包單位建設單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意思是,分包工程需要經過建設單位認可才能分包,對于建設單位推薦的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有權拒絕或者采用。二、建筑工程哪些不可以分包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項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 ·一、私吞遺產能構成犯罪嗎? 一、私吞遺產能構成犯罪嗎?私吞遺產涉嫌構成侵占罪。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規定,如果繼承人存在私吞遺產的情況,可以在最后分割遺產時予以少分或者不分遺產,但具體需要起訴至法院予以分割。侵占罪的犯罪構成如下:(一)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二)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 ·建筑地基處理工程可以分包嗎 建筑地基處理工程可以分包嗎一、建筑地基處理工程可以分包嗎地基基礎工程可以分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1、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2、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 ·一、離婚后個人遺產繼承順序是怎么規定的? 一、離婚后個人遺產繼承順序是怎么規定的?離婚后人遺產的繼承順序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子女和父母,如果再婚的,現任配偶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任然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立有遺囑的,則以遺囑的內容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 ·違法分包如何進行處罰 違法分包如何進行處罰一、違法分包如何進行處罰(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