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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判緩刑的情節有哪些? 一、可判緩刑的情節有哪些我國法律對適用緩刑的條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即可適用緩刑。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緩刑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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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可以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嗎? 一、集資房可以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嗎?(一)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離婚怎么分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是指取得房產證的集資房。此類房屋在離婚分割時,需要按照房產證上的名字進行分割。下面列舉幾種離婚集資房如何分割的情況:1、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集資房怎么分割?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2、一方婚前全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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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外號是侵犯了姓名權嗎? 起外號是侵犯了姓名權嗎?一、起外號是侵犯了姓名權嗎?給人起外號不存在侵犯姓名權的構成要件,所以不算是侵犯姓名權。但如果外號有侮辱性質的,是損害名譽權,可以進行維權。姓名使用權是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不使用自己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例如,作者在發表自己的作品時,有權決定署名或不署名;可以決定署戶籍登記中的姓名或署筆名。但是,權利人的這種自由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法律對使用正式姓名有特殊要求的,應遵守法律的規定。例如,在進行房屋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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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審判委員會與合議庭的區別 民事訴訟法審判委員會與合議庭的區別是什么?我國人民法院均設置了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機構,也許有人會迷惑,這兩個機構一樣嗎,為什么經常聽到合議庭這個機構,但是對于審判委員會卻很少聽說,這兩個機構有什么區別呢,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民事訴訟法審判委員會與合議庭的區別在哪里。一、審判委員會與合議庭的組成方式不同1、審判委員會的會議由法院院長主持,成員由院長1人,副院長、庭長、資深審判員若干人組成。組成人數是單數。2、合議庭是人民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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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軌凈身出戶是否有規定? 男方出軌凈身出戶是否有規定?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是屬于調解無效準予離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規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所以應該收集相關證據,僅僅“出軌”證據不足以使法院認定“感情確已破裂”。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根據這一條,在進行離婚訴訟時可以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而不能使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