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夫妻雙方因為種種的原因而選擇離婚 夫妻雙方因為種種的原因而選擇離婚,那么對于夫妻的共同財產的分配問題,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處理解決,如果雙方在自行協商處理時雙方意見未達成一致,那么這個時候可以向法院法院提起訴訟,經過法院的判決來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但這其中法院會考慮雙方是否有存在過錯的地方。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體現的原則在《婚姻法》中主要是表現在男女平等上面,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也就是說夫妻雙方有平等的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上有幾項原則:1、子女方面: ·在女方懷孕期間如何離婚首先 在女方懷孕期間如何離婚首先,法律明確規定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其次,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想要離婚的,在以下情形中可以提出請求:1、雙方對離婚協商一致;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1)女方懷孕是在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2)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4)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所以,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主張離婚的,并不必然 ·家暴爭取孩子撫養權可以嗎? 家暴爭取孩子撫養權可以嗎?可以;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在我國,根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權的確立主要有以下原則: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原則;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雙方協商優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對兩人的共同財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對兩人的共同財產進行協商所確定的分割規定,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即使在簽字之后還沒有生效,需要在進行完離婚財產公證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一個文件是不能夠生效的。如果在離婚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上簽了字之后,一方出現后悔的情況,那么出現以下幾點點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再次重新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1、在離婚的時候,一方故意隱瞞轉移共同財產的;2、通過偽造債務來達到侵占對方財產的行為;3、在分割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一)、全部責任和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