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探望子女受阻能變更撫養權嗎? 問:一年前,我與丈夫王某經法院判決離婚,當時約定5歲的兒子由王某撫養,每周日我將兒子接來跟我生活一天。后來我每次去接孩子時王某總是以種種理由搪塞,不讓我與孩子見面。一年來,我時時被見不到孩子的痛苦折磨著。現在我想將孩子要回來由我直接撫養,請問我的要求能實現嗎? 南京律師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師解答: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 ·變更撫養權的幾種情況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 ·變更子女撫養權行嗎? 張女士:我前年和前夫離婚,因當時我沒有工作,法院判決兒子歸他撫養。現在我找到了工作,有了經濟來源,兒子也想和我一起生活,請問我能要求變更兒子的撫養權嗎?律師解答:關于變更撫養權的問題,張女士可先與前夫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 ·對子女的撫養何時終止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一知持續到子女成年并能獨立生活為止。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及《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有關規定:⒈父母撫養子女一般到18周歲為止,年滿18周歲的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⒉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時協議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經過若干時間他方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的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復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關于處理撫養糾紛中兩個問題的請示收悉。第一個問題。據你院來文所述,男女當事人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對孩子撫養問題,當時以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不負擔撫養費達成協議,過若干時間(如一、兩年)后,撫養孩子的一方以新婚姻法第三十條為依據,向法院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用的訴訟,另一方則據原協議拒絕這種要求,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我們認為: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父母與子女間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