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顯名在冊股東與隱名股東的區別有嗎? 顯名在冊股東與隱名股東的區別有嗎?1、隱名股東也叫實際投資人,是指依據書面或口頭協議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權者。與隱名股東對應者,通常被稱為顯名股東。顯名股東,是指在公司隱名投資過程中,約定將隱名股東的出資以自己名義出資、登記的一方當事人。2、隱名股東是指為了規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出資,但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卻記載為他人的出資人。與此相對應,顯名股東(或掛名股東)是指記載于工商登記資料上而沒有實 ·單位是否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單位是否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單位拒不執行判決,可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標準是什么?負有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毀約勞動合同再參加校招可以嗎? 毀約勞動合同再參加校招可以嗎?只要處理好與前單位的毀約事情就可以再參加校招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并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個人欠債能成為公司股東嗎 個人欠債能成為公司股東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需要具備以下實質條件和形式條件:1、有成為公司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這是認定股權或股東資格的首要標準。2、實際履行出資義務。實際出資是股東對公司最重要的義務,是必要前提和物質基礎,是確認股權和股東資格的重要標準。對于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補足出資,并且拒絕其行使股東權利或通過法定程序取消其股東資格。當然,未出資的股東在依法進行了補投資后,仍然可以恢復其股東權 ·畢業工作合同毀約的違約金怎么賠償? 畢業工作合同毀約的違約金怎么賠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想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根據民法典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只有因專項培訓費用和專業技術培訓所約定的服務期以及競業限制這兩種情形可以設定違約金。且需要以書面形式約定。立法上對具體標準有限制,即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