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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嗎? 一、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嗎?事實上,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沒有留下相關的遺言或者遺囑,房管局是不會將房產直接過戶到獨生子女的名下的。因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則: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但是沒有遺囑時,遺產的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依據司法部發布關于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言、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臺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必公證了。依據《不動產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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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滿后又犯罪是累犯嗎 犯罪分子在緩刑期滿后,五年之內要是又實施了故意犯罪,并且需要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這與累犯的構成很相似,因此有的人就會認為罪犯緩刑期滿后又犯罪的就構成累犯,那事實真的如此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緩刑期滿后又犯罪是累犯嗎“前罪”是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故意犯罪,緩刑期滿且又未發生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的,在規定的五年期限內因故意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否構成累犯,理論界一直未有定論,司法實踐中也因無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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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訴訟中律師享有哪些權利? 在刑事訴訟中律師享有哪些權利?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主要權利:(1)有依法執行辯護職務,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個人干涉的權利;(2)有查閱案卷、了解案情的權利;(3)有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的權利;(4)有經許可或同意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與取證的權利;(5)有申請延期審理的權利;(6)法庭調查時有發問的權利;(7)有對證人、證言詢問、質證和對證據提出異議的權利;(8)有申請調取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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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罪與其它罪的區分主要是什么? 一、遺棄罪與其它罪的區分主要是什么?1、客體要件不同。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體則是復雜客體,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權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2、主體要件不同。遺棄罪的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扶養義務而且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在一個家庭內部共同生活的成員。3、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兩罪在主觀方面雖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內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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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既有公章股東簽字是屬于個人債務? 借條上既有公章股東簽字是屬于個人債務?借條上既有公章股東簽字通常股東個人、公司都屬于債務人,此類共同債務需要對債權人負連帶責任。1、共同債務人在共同債務中,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2、在共同債務中,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