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申請取保候審的程序是怎樣的? 申請取保候審的程序是怎樣的?申請取保候審的程序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7、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人民法院、人民檢 ·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后 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后,主要考慮兩個因素確定案件管轄法院,即建設工程所在地和訴訟標的額。(一)地域管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應當由建設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因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即建設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2、建設工程裝修裝飾合同在性質上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范 ·累犯能否取保候審? 累犯能否取保候審?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而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對于累犯來說,一般是不得取保候審,但是以下兩種屬于例外情形: ·對于監護權可以變更嗎? 對于監護權可以變更嗎?一、對于監護權可以變更嗎?對于監護權是可以變更的;根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二)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 ·如何解決公司經營糾紛? 如何解決公司經營糾紛?1、靈活約定仲裁在合同簽定時,如果面臨標的大、對方履約誠信差、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嚴重等情形時,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專業性、靈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經濟性、獨立性的特點以及一裁終局的規定,就可以使減少成本,縮短時間,提高效率,減少訴訟帶來的麻煩。2、適當采納公證在合同簽定的時侯,也可以通過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書具有比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更高的證據能力,司法機關和仲裁機關一般無須審查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