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改變租賃用途嗎可以的。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改變租賃用途嗎可以的。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3、故意損壞房屋的;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5、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二、房屋租賃用途有哪幾種1、房屋用途主要分為住宅、工商業、倉庫等,這些用途是由土地使用權用途決定的,是類用途,而不是承租方使用的具體用途,比如說商業用房,只要其土地使用權用途是商業, ·一、自書遺囑的證明責任由誰履行? 一、自書遺囑的證明責任由誰履行?由見證人履行證明責任,有關遺囑見證人的條件如下: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年滿l8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l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嚼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2、遺囑見證人應當是 ·一、簽訂的勞動合同后隨時都可以辭職嗎? 一、簽訂的勞動合同后隨時都可以辭職嗎?勞動者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天,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勞動者違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一、法定繼承、遺囑和遺贈的區別是什么? 一、法定繼承、遺囑和遺贈的區別是什么?遺贈與遺囑繼承都是通過遺囑方式處分財產,這兩種方式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區別也是很明顯的。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遺囑繼承與遺贈的主要區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繼承人與受遺贈人的范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內及以外的個人,而受遺贈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者國家、集體單位,而且,受遺贈人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國家或集體單位。2、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 ·犯罪預備有罪免于處罰的條件是什么? 犯罪預備有罪免于處罰的條件是什么?犯罪預備行為是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我國刑法理論一般認為,行為符合犯罪構成是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根據,犯罪預備行為也有其犯罪構成,它是一種具備修正的構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態。這是追究犯罪預備行為的刑事責任的法理根據。犯罪預備行為雖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體,但已經使犯罪客體面臨即將實現的現實危險,因而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