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賣房款必須打給房主嗎 不一定。業主賣房,一次性付款可直接打入業主本人指定的收款帳戶,本人打收款憑條就是了。買家貸款,銀行必須要將貸款款項打入原業主名下帳戶,或者業主打公證委托給指定的收款帳戶也可以。房屋轉讓是指合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著物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買賣、交換、贈與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 ·不一定,要看具體情況 不一定,要看具體情況,如果雙方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簽名的,夫妻一方代簽屬無效行為。但是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簽,并且委托公證,可以讓配偶簽訂合同,但有約定或法律規定的除外。如果代簽者事前就擁有了購房者的授權委托書,待簽是有效的。如果購房者事前沒有得到授權,代簽的行為屬于無權處置,代簽無效。但如果在無效的代簽行為之后,事后得到了購房者的追認,待簽也有效。《買賣合同糾紛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 ·乙方合同丟了甲方不承認怎么辦 合同文本只是合同的載體,如果甲方不承認,那么可以證明合同內容雙方已經實際履行,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乙方可以起訴甲方,依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甲方應該舉證,證明自己的主張,則必須提供合同。在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往來的一切信件、憑證等,均可以作為合同延伸的一部分。《民事訴訟法》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國家工作人員簽署合同被騙會承擔什么責任? 國家工作人員簽署合同被騙會承擔什么責任?行政責任,如果造成重大損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是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特別重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 ·離婚案是否應該當庭宣判 離婚案件并不強制當庭判決,人民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決定當庭判決或者擇日宣判,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要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民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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